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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还能不能好好“玩耍”?老人走路头被砸@妈妈逛街丢了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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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下午,位于龙河路明珠国际城发生一场意外,一位老奶奶在行走时被楼上落下的物体砸中,而且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老人头上,造成老人头部受伤。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龙河西路的明珠国际城看到,在小区4号楼下面的人行道上还有一滩血迹。据附近居民介绍,昨天下午3点多钟,她们看到一位老奶奶蹲在地上,头上都是血。附近居民:头都是血,就在门口那块,说是从楼上掉下的,我出去的时候,满头都是血。附近居民:我去的时候,她在路边蹲在,头上血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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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是什么物体从楼上落下将老人砸伤了呢?记者来到明珠国际城物业了解到。事情发生后,物业工作人员很快赶到现场,看到地上有个疑似墙体的物体将老人头砸破了,但是他们没有发现小区外墙脱落的痕迹。

物业工作人员:脱落我们也没有找到脱落的地方,也没看到哪地方掉下的东西。她伤势不是很重,是皮外伤,医药费有人处理。是人为扔下来的,还是从墙掉下来的,但是墙没有脱落的迹象。外墙以前维修过,不知道,没有脱落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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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从平桥派出所了解到,受伤的老奶奶姓戴,今年65岁,家住城区,当时老人行走到明珠国际城时,楼上工人在维修外墙时突然有个物体落下将老人头砸破,目前伤势不是很重。

近年来,我市高空坠物致人受伤事件时有发生。高空坠物轻者致人伤残,重者致人死亡。在未能确定肇事者的案件中,二楼以上的住户均可能担责;未成年人肇事,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除了民事赔偿,肇事者亦有可能因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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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殷坪律师事务所律师 殷翔宇:高空抛物这种情况,打个比方突然楼下下来一个烟灰缸或者是菜墩子砸伤人情况下,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应当有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确定不了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就有可能发生侵权行为人他们共同来承担责任。如果是墙体脱落的话,就属于建筑物或者悬挂物上面的墙体脱落造成他人受伤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些所有人和墙体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尽到过错的,他是要承担责任的,就是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原则,如果他有证据证明他已经尽到了安全防范措施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发生脱落了以后做为建筑物和购置物他的管理人应当尽到赔偿责任以后,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相应的质量问题那么所有人和管理人在承担完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的侵权人或者责任主体来追偿。

所幸老人没有大碍,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我们也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因为法律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造成后果的业主也要负责任。来看下一条。前天(3月31日)我市一五岁小男孩和妈妈一起逛超市时,在超市门口走丢了,所幸被群众发现后报警,民警快速出警协助找到了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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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下午4点左右,我市小华山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个小男孩独自一人在天盈星城门口哭泣。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动警力赶赴现场的同时,叮嘱报警群众在现场看护好小男孩。


小华山派出所民警 徐盛:我们接到警到现场小孩比较小,我们问他之后,他讲不清楚,无法表达,也讲不到母亲姓名,也讲不好他家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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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后沿着天盈星城往绿篮子超市方向一路查询。走访一个多小时后,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民警们通过路上监控拍摄的画面、公安信息平台等手段最终找到了丢失孩子的母亲。

小华山派出所民警 徐盛:我们通过调取路面监控,以及走访沿街门面,得知他母亲信息之后,然后我们返回所内,通过公安信息平台,查询他母亲的姓名,然后我们拨打电话到现场经过核实身份以后将小孩子领回去。


据了解,当时这位妇女看到了孩子后,心情万分激动,对民警帮忙找回孩子连连道谢。民警提醒广大家长们在人多复杂的地方,一定不能让小孩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带小孩出去逛街购物最好能有两个成年人一起监护。


(记者/周纯 邵善东 许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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