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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下午 酒后驾驶越野车 行至霍山县经开区一路口处 碰撞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 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网络配图) 事故发生后 魏某未在第一时间报警和保护现场 反而弃车逃逸 民警很快锁定肇事驾驶员 后魏某迫于压力 在案发2小时后向警方投案 案件详情 10月14日下午3时36分,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110指令称:“在开发区龙华路与源牌路交叉路口处,一辆越野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请速出警”。
接报警后,值班民警袁帅、余海洋迅速赶赴现场。
在现场,经120医务人员确认,电动车驾驶员已死亡,民警经现场走访及调查,未在现场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经初步判断,可能是一起弃车逃逸案。 (网络配图) 案件勘察中,民警经走访目击群众,得知肇事驾驶员是一名男性青年,事发后步行离开现场,通过调取事发路段附近的监控,截取肇事车辆驾驶员照片与公安网查询肇事车辆车主的人员信息,照片通过比对后为同一人。
随后,民警查询出车主魏某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要求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而魏某迫于压力,在案发2小时后,在其朋友的陪同下到事故中队投案。
(网络配图) 犯罪嫌疑人魏某,男,30岁,六安市青山乡人,2018年5月因持实习期驾驶证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已被江苏警方吊销驾照。
在民警的讯问下,魏某陈述,事发当天中午,在其舅舅家喝了2两白酒后,驾驶哈弗越野车到开发区,途经事发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
事发后,魏某知道自己酒驾又无证,感到非常害怕,在未抢救伤者和及时报警的情况下,弃车逃逸。
目前,魏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霍山县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等待魏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六安交警规劝肇事者: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交警部门的调查。
这不仅是对事故双方负责,更是避免自己因事故而付出更大代价的最好方式。
来源:安徽霍山、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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