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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子无证携带“残疾猕猴”表演 被森警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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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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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男子携带残疾猕猴表演。文山州森林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昆明11月8日电 (缪超 田仁梅 班力丹)记者8日从云南省文山州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日,一名身患残疾的男子为博取同情,无证携带残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在文山州富宁县城表演,森林公安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并没收猕猴的行政处罚。

  5日,一名身患残疾的男子在富宁县城将一只有残疾的猴子拴在树上戏耍,引来众多民众围观。民众对男子耍猴行为反感,于是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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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脊柱变形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文山州森林公安局供图

  接警后,巡逻特警对耍猴男子进行盘查,发现其证件有问题,当即联系森林公安。森林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只脊柱变形的猴子被拴在树上,围观民众在旁议论纷纷。

  随后,森警将男子和猴子带回调查,该男子姓张,河南人,此次来富宁县是想唱歌卖艺赚点生活费。张某称,猴子大约四五岁,是今年5月份一名做传统猴戏的朋友赠送,希望残疾猴陪伴演出,能吸引观众,多赚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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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森警将残疾猕猴带回警局。文山州森林公安局供图

  森警在检查张某证件时,发现证件有诸多疑点,随即请来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经查验,证上填写内容漏洞百出,认定是假证。

  经科普比对和向野生动物专家咨询,这只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张某无证训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森林公安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00元,并没收猕猴的行政处罚。

  目前,猕猴暂由森警观察喂养,择日再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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