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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条“假微博” 得了副“玫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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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8日,微博用户“鱼酱”的一条微博火了:

20190130034544466.png

乌鸦在飞——外卖差评——灭门——剁几段……

  多名网友在其微博内留言:造谣是要负责任的。

  然鹅……她并没有听,依然在继续:

201901300345443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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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成功的引起了警察蜀黍的注意,很快,咱北京警方的权威消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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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消息不实,将依法处理造谣者!

  如何处理?不到一天的时间,答案如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的来了:

20190130034544318.jpg

虽然,很多网友都在“操心”她的过年问题:

20190130034544790.jpg

但,重点画错了!

  考试的重点是:为什么发这样的微博会被刑事拘留!刑事!

  好了,请记住真正的考试重点: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就包括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请注意,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还认为没事或者最多是行政拘留几天,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最后,也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新的一年,咱们都:

20190130034544721.jpg

总之,胡说乱说很危险!学学法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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