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法庭成功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得以好聚好散。 原告汤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订婚,同年举行结婚仪式,婚后没多久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不能继续共同生活,汤某要求刘某归还彩礼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共同消费等情况,酌情认定返还24万元彩礼及相关饰品。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义务,汤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收到文书后,刘某抵触情绪很大,认为汤某此举严重侵犯了自己权益,不愿意履行义务。 为妥善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一同约至法庭,再次详细解释法院判决的依据、确定彩礼返还金额的原因,逐项梳理,答疑释明。考虑到双方对法律知识不够了解,执行法官针对性解读了民法典、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经过多轮沟通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分批将彩礼返还汤某。近日,刘某将最后一笔6万余元的案款打入法院标的款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霍邱县法院孟集法庭在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始终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平台,引导理性沟通,解开矛盾症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