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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案件。5月19日15时许,彭塔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祝某在彭塔镇金古堆村操作一架农用无人机喷洒化肥时,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经查,祝某于2026年3月更换该无人机航电模块,导致SN码变更后未重新办理实名登记。案发后,祝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违法行为。 5月21日,霍邱县公安局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责令祝某对其操作的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并处罚款100元。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在民航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更换核心部件导致SN码变更的,须重新登记。请广大飞手自觉遵守法规,共同维护低空飞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