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号牌 是车辆的“身份证” 具有唯一性和法定性 然而 总有个别驾驶人 为逃避电子眼抓拍或 路面检查 在号牌上动起“歪脑筋” 而TA 也终为自己的“小聪明” 付出沉重代价 …… 近日,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在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VZ**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经验丰富的民警敏锐察觉该车号牌存在异常,当即展开调查。
调查初期,该车车主态度顽固、心存侥幸,面对民警的询问,拒不承认其使用的号牌存在违法问题,试图以此隐瞒事实、逃避法律追究。 为彻底查清案件真相、固定关键证据,办案民警依法将涉案号牌送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进行专业鉴定。经权威机构科学鉴定,确认该车辆号牌系伪造号牌。在铁一般的鉴定结论面前,此前百般抵赖的车主无可辩驳,最终对其使用伪造号牌及车辆超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26年5月1日,违法行为人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运输。为逃避沿途检查,刘某耍起“小聪明”,将原号牌中的字母“吉AZV**1”变造为“吉AVZ**1”后上道路行驶。这一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 6月3日,霍邱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营运车辆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安全文明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