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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友“订金门”关键人物沈诗仪打破沉默状告天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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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学友“订金门”关键人物沈诗仪打破沉默状告天星公司

北京晨报:张学友经纪公司深陷法律纠纷
近来,沸沸扬扬的张学友巡回演唱会“订金门”事件,引起众多歌迷们的关注与追问,张学友所在的天星娱乐有限公司更成为众矢之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天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作为原告,在东城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状告天星娱乐有限公司、天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天星视觉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侵害其名誉权,由此引发“订金门”背后的纠纷与诉讼。
  原告沈某诉称:被告天星娱乐有限公司、天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北京天星视觉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为陈某夫妇。原告自2004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间,以天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与张学友洽谈和签订演出合同。2009年6月,陈某在未获得张学友演唱会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口头授意原告开始运作2010年张学友个人巡回演唱会,即内地《2010项目》的准备事宜。此后,通过授予演唱会主办权的名义向各演出商预收了“诚意金”共计1700万元。
  至今年3月,香港天星公司发出《通告》,声明“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演唱会预订金等款项”,被告三公司又联合向内地各演出商发出《天星公司关于沈诗仪的公开信》,对“2010项目诚意金”及原告在天星公司任职之事进行失实报道。原告认为,三被告公司的行为严重害损了其名誉,故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发表更正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本案近期将于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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