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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淡化户籍对社会保障的影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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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翥篓萋蒹蓊了笑蒹笠罢二藉城乡分割的运作体系。甚至可以说,城乡分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缩影。
    户籍制度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当下的中国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除了维持治安、证明公民身份、提供人口信息等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控制功能外,新中国户籍制度在数十年的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步成为一种符号,并以此作为社会资源分配的标准,这些资源当然也包括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因此,户籍可以说是中国社会保障资源分配体系的制度性基础,同时也是社会保障改革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社会保障改革受制于户籍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户籍制度进行区分,形成各自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相应的,户籍制度的改革却没有跟上,反过来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户籍制度影响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劳动力的流动。无论是从不同地域户口的分类还是从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分类,户籍将中国社会保障资源分割成一个个细小的单元。每一个福利制度单元都有严格的界限,它是以户籍身份的相符为享受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以户籍制度为基础进行区分,城乡形成各自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并限制部分人群享受社会保障。例如,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仍然是以城镇职工为主要参保群体,绝大多数农民工难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的范畴。
    目前,由于各地区社会保险政策的不统一,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接续,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城镇养老、医疗保险的转移只能带走个人账户部分;而由于统筹单位的层次低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统筹基金的实力和规模也不同,个人可能在不同地方所得到的待遇差距十分大。
    城镇社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险、农民工社会保险之问转移和接续也存在困难。城镇社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险、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缴费与待遇水平差异很大,各地农村社会保险与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模式不尽相同。如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与北京的农民工养老、医疗保险模式不同,如果农民工从上海迁移至北京工作,只有先退保然后参加北京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退保不仅直接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同时影响了雇主参保的积极性。
    尽管农村户籍的劳动者已经可以流动,可以到城市寻找更多机会,但户籍制度使劳动力市场并非完全开放,同城镇户籍劳动者相比,他们还不能算做“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居民,除了与城镇居民的社金保险待遇不同,非缴费型的社会福利政策也以户籍为享受标准,而财政预算只对本地户籍劳动者提供支持。
    户籍制度影响中国社会保障资源的分配。农忖户籍人口享有的社会保障主要依赖于居民个人和户籍所在集体的经济实力。由于中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极大,农村户籍人口留在户籍所在地还足出外打工,其收人水平的差异十分明显。
    财政对各地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也不同。国家财政已经向中西部一些不发达地区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进行倾斜,但总体上,国家财政支持的力度低于地方财政,而地方财政实力相差很大,导致地区之间社会保障资源分配不合理。
    此外,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还决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状况也不相同。如农业主产区(如安徽、河南)是主要的劳动力输出地;而广东、江苏等作为沿海发达地区,是劳务输出的主要接收地。
    户籍制度影响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意识。由于农村与城市户籍在资源分配中的区别,当二者出现价值对比不平衡时,户口就成为一种有价值的符号资源或砝码,即不同的户口其含金量不同。在特殊时期,城乡工农社会分工的不同,国家给予不同的福利保障方式。
    当城镇职工拥有劳动保险后,其被内化为一种社会特权意识,即城镇职工才是劳动保险理所应当的享有者,这种户口的价值观念又反过来影响人们尤其是农村户籍人口参加社会保障的行为选择。农村户籍人口在意识上难以认同社会保险制度。
    有调查显示,在苏南地区,年龄越轻、从事非农产业工作时间越久、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村户籍人口,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弱。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工在城镇的工作流动性较大,土地对其心理保障功能仍然无法被社会保障所取代。
    户籍制度影响城乡户籍人口的参保积极性。城乡居民在参加社会保险时对经济因素的考虑程度也必然不同,这也影响到各自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虽然户籍制度并非城乡居民参保考虑经济因素的直接原因,但是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是城乡产业分工的对立与控制户籍人口流动的结果。因此,户籍制度通过经济因素间接地影响各类户籍人口参保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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