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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山开发区非法 “圈地”2千多亩
摘自:中国维权记者
安徽省霍山县经济开发区自2002年开始,陆续征用了10000多亩土地用于园区建设,然而,荒唐的是,该县近些年总共获批的土地尚不足2000亩!开发区的土地使用状况更是让人惊讶,他们征来的土地“撂荒”率最初高达70%,至尽还依然在30%左右!
?????????开发区的数字变化
有关霍山县经济开发区面积的数字有多种说法:霍山招商局的说法是:“霍山工业园东西长3.8km,南北宽1.8km,规划总面积6.5平方公里,自然山水保存完好、定位为生态工业园区。”
霍山经济开发区的说法是:“是全省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开发区之一,前身为霍山生态工业园区。开发区规划面积9.8平方公里,其中启动区5.72平方公里,建成区4平方公里。”
一位群众说:“开发区有多大我们不知道,光2004年,三板桥村、马场岗村、红石咀村、五里墩村四个村民组就被征了良田7000多亩(近5平方公里)。”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肖某说:“2002年开发区规划4.88平方公里,国家审核时是5.72平方公里。”
霍山县ZF这样描述:“ZF霍山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 15.6 平方公里,其中起动区 5.72 平方公里,发展格局为一区五园:高新技术园、科教研发园、加工制造园、金融商贸园、旅游度假园等多种功能园区。”
记者来到了霍山县国土资源局,欲了解详细的土地报批及土地利用、土地规划等情况。
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局长不在,你们找金副局长,这事他负责。”
来到了金副局长办公室,记者推开门,他从里面一间办公室走了出来,极不耐烦地问明记者来意后,表情非常不满的说“开发区的事,找开发区去,土地的事与我无关”。
记者问他,土地的事属于你管,怎么与你无关?他大声回答:“我怎可能管到开发区,他们还管我呢)?
说着他又走进了里面那一间办公室,记者只好离开。
?????? 还有2000多亩“圈地”没有利用
2003年,各地违规“圈地”正“疯狂”!国家级贫困县霍山县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脱贫致富”的机会,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原名为霍山生态工业园)正式成立了!可是,按照县国土局副局长蔡某的说法,这个工业园有点生不逢时了。他告诉记者:“工业园成立时手续并不完善,接着又赶上全国工业园大整顿、全国土地市场大整顿,土地报上去,却批不下来。”
群众告诉记者,县ZF为了支持和便于开发区的疯狂用地,让该县国土资源局蔡先胜副局长任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某到开发区管委会任副主任。
县管委会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蔡先胜解释,直到2004年开始,该县才分若干个批次向省ZF申请报批征用土地。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肖某说:“在2003年到2004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报批了6000多亩土地” 。
2003年至2004年,全国土地冻结了一年,小县城霍山若一下子获批6000亩地,难度极大。据了解,霍山县报的土地虽然很多,但批下来的却很少。经过查询了解到,直到2008年5月,工业园用地也不过只有区区2000亩左右的土地获批,而这个工业园名正言顺的时候也是几年后的2006年!
几年前,霍山县陆续将农民手中的集体土地转变成建设用地,并以极低的价格(均价约2万元每亩)将土地收归国有,但是,他们却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和批文。
据了解,征地时群众极为不满,他们抵触情绪非常高,原因是补偿标准还不到2万元每亩,而人均土地又少。开发区对几位阻止拆迁的人进行打骂和拘留,还有一个叫窦祖清的,不明不白地死在了看守所内。
就这样,该县用“先生孩子,后结婚”和“打压”的方式,疯狂地征了8000多亩土地!使这块土地上的老百姓放弃了他们多年赖以生存的土地,被赶进了“城市”。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肖某说:“土地在ZF手里,作为工业用地,具体怎么使用,当时(征地时)没有定。”
记者问他这种行为是不是“圈地” “圈地”是否违法?这位主任直言不讳的回答说:“圈地”不违法。
管委会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蔡先胜说:“我们开发区圈地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总的报批了6000多亩地,用了4000多亩,还有2000多亩没有整平利用”。
他还说:“ZF征地,用于发展经济,用地的主体是ZF,考核和政绩要求ZF必须发展工业,必须违规,ZF征地,谁又能有办法制止和说ZF违规呢?”
2003年9月,国务院五部委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组到霍山县为开发区大量“圈地”现象作了专项调查,并在调查后责令该县及时纠正园区建设用地“只转不征”行为,完善土地征用报批手续。但是国务院五部委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组此行作用并不明显,开发区继续疯狂征地,继续海量“撂荒”,浪费大面积的农田!
该县借“园区”之名,行“圈地”之实 ,并压低土地补偿标准,用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农村的社会稳定捞取政治利益,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愤慨!但是,群众的愤慨却淹没在征地的疯狂和卓越的政绩之中!群众无奈的告诉记者。
???????非法“圈地”是为了方便于招商
开发区在土地性质上经历了两次变化:由集体耕地变为建设用地(“转而不征”);由建设用地变为ZF储地(“征而不用”)但园区成立的最初两年入园企业很少,转为国有的大面积耕地就一直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撂荒”也就“撂荒”吧,放在那里可以慢慢地用,慢慢地报批,慢慢地完善手续。
记者在工业园区看到,园区内的厂房和办公楼都不是很高,给人的感觉非常宽松。很多企业围墙内的面积很大,但是建筑物却只占很小的比例,大多数企业的建筑面积不足总面积的30%,还有的甚至不足10%!
世林路、源牌路、安国路两旁到处是大面积的“撂荒”土地。很多“撂荒”的土地是用围墙围在里面的,由于“撂荒”多年,里面荒草丛生;有的土地里到处堆满成堆的从别处拉来的石土;还有的地方干脆就那样裸荒,地里除了杂草什么也没有......
眼睁睁看着良田荒芜,蒿草遍野,农民痛心不已!几位村民说,三板桥村和红石咀村的耕地大都是良田,农民多种植水稻、蔬菜、茶园、桑园,收益相当好。由的地有很多良田是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园田化改造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还有大面积的生态林。现在工业园把地征用了,村民们只能眼看着自己的地荒着。"?
办公室主任肖某说:“我们总共批了6000多亩地,园区内大约还有1平方公里的地没有使用,土地荒废应该不违反国家规定,闲置超过两年可以收回。”
管委会副主任、县国土局副局长蔡某说:“现在招商引资比较难,好不容易引来了,不能不给他们地呀,他们把地圈了,到头又没有钱干,要么闲置,要么收回,如果ZF收回后没利用,那就变成了ZF闲置。”
国家已经明确要求经营性土地一律实行拍卖、招标和挂牌交易,但霍山开发区一般仍采用协议出让和无偿划拨的方式 ,导致了国家土地收益大量流失。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近期指出,各个市辖区和各类工业园、开发区的建设用地必须纳入市ZF统一的供应渠道,各类园、区不能行使土地管理的ZF职能,杜绝开发区随意圈地和土地闲置。
????霍山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造成招商引资不力
园区事关霍山工业化发展大计,招商引资,吸纳企业,园区的地价是关键。园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园区只向企业收取了成本价格,是低成本转让,如果严格核算,甚至是“赔本买卖”。
土地的账大致是这样算的:ZF征地,每亩征地成本2万多,而基础设施配套的成本一亩平均在6.5万元左右,还要交给土地开垦费2万元。为了让更多的企业进来,园区的土地按15元-150元/平米(折合1-10万元每亩,房地产开发土地成本也就是150元/平米)转让出去。
算起来,每亩地平均要亏两万多。对地方ZF来说,企业的入驻,在未来能够带来财税收入,在开发期内,园区处于负债经营状态。工业园区创建时,县ZF只拨给了几百万元的启动资金,园区采取的策略基本是“全额负债启动,滚动发展”,一方面开始还本付息,一方面用自有资金再开发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承接新的投资项目。
霍山县ZF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作了这样的两段介绍:
“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占用、分类供地、滚动发展’的要求,由园区管委会统管土地的收储和供应。”
“对园区占用的耕地指标,由县ZF统一调配,不足部分申请上级国土部门调剂追加,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变更。”
??“采取公开拍卖、减让出让、无偿划拨、低价租赁、调整互换、折价入股、分期付款等方式,予以优惠优先供应,减轻入园企业土地要素成本。”??
“园区工业项目所征土地的级差地租、建设配套费、建筑营业税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园区,专项用于配套建设。”
“工业项目用地,也可根据企业自取得首笔经营收入之日起2年内实现的税收情况,享受扶持奖励地价。对年实现税收4-5万元/亩的,扶持后地价为2万元/亩;年实现税收5万元及以上/亩的,扶持后地价为1万元/亩。”
管委会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蔡先胜说:“工业用地在具体操作上,只要不低于成本可以直接供,不需要‘招拍挂’。现在批地麻烦,年头到年尾都批不下来,如果按国土部门办,那我们就不要发展经济了,干脆保护耕地得了。”
??这种方式堪称“割肉卖身”式招商,为了发展经济,霍山县居然置法律、国家土地政策和群众利益于不顾,采取ZF收储土地、无偿划拨土地、低价买卖土地等方式招商,是在是“吃到了螃蟹”啊!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阐明:ZF非法压低地价进行招商行为将被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圈地”属实可以启动引咎辞职
2004年,六安市国土局曾对霍山工业园违规使用土地作过这样的处理:责成霍山县ZF对此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霍山县工业园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霍山县工业园区建设使用的农民集体没有同时办理征用报批手续,违规使用了农民集体土地办工业。虽然指导思想是为了促进霍山县工业发展,但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已经过去了近4年,这4年里,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又扩大了很多,虽然手续在逐渐地完善,但是其批少占多、抛荒浪费却更加严重。
??一位从事经济多年的ZF官员认为,如此看来,如果情况属实,国务院五部委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督查组此行作用在霍山县并不明显,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土政策方针在霍山县只不过是“山外”的雷声罢了,在霍山这片天空是听不到也看不到中央政策的具体落实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认为,对于非法“圈地”要的现象,要建立决策责任追溯制度,必要时对地方ZF主要领导启动引咎辞职,真正做到有人负责。园区审批、园区规划等,需要有完善的审批机构;确定具体的负责人,也就是责任人,如果出现了问题包括决策失误,他就是法规追溯的对象,哪怕他卸任了或者易地为官了,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他以往的过失;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与方法,要让专家确实参与到决策中,实行一票否决,避免一些官员头脑发热乱决策。
对此事件,请关注记者的跟踪报道《霍山为何敢对抗中央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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