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942
  • 回复0

[六安事儿] 路面摆放石块致车毁人亡 公路管理部门连带赔偿10%损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霍邱村民丁某在公路上晒麦子并摆放石块,一骑摩托车男子路过与石块相撞发生事故,导致一死一伤的后果。死者亲属以行政不作为为由状告市相关管理部门,日前,霍邱县法院判决该部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24日23时30分,付某无证驾驶无牌证两轮摩托车行驶至G105线966KM+900M处与丁某在路上晒麦时摆放的石块相撞,致车辆毁坏、付某受伤,坐在摩托后座上的付某妻子田某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受害人田某的亲属与丁某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同年8月29日,死者田某的父母及子女以田某的死亡与相关管理单位的不作为有关,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该单位赔偿各项费用165247.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对村民在公路上擅自晾晒小麦、放置石块障碍物的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存在管理上的过失和疏漏,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判决该部门赔偿因田某死亡而发生的各项损失费用280495元的10%,即28049.5元。

[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 于 2009-1-20 15:24 编辑 ]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