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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回乡农民工创业无“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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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和就业,安徽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放宽农民工市场准入。各地已进入再就业创业园区的农民工在工商部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根据这一新的优惠措施,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向农民工创业主体开放;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为了鼓励农民工回乡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农民工回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生态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各地已进入再就业创业园区的农民工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此外农民工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能有效划分的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新安晚报记者 何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2-1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家乡创业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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