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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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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
34,70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67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1,38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9,39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115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59岁以下
533,500

60—74岁
26,675×年限

75周岁以上
133,375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59岁以下
227,700

60—74岁
11,385×年限

75周岁以上
56,925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9,398×年限

农村居民
9,115×年限

丧葬费
17,353.5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26,675╳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11,385╳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4-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安徽还是有差距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4-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和你沟通真的很困难唉,每次发完帖子就跑,郁闷,求你别蜻蜓点水好不好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5-2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
有<关于公布200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这个版本的电子档吗
有的话,发给我一下
谢谢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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