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767
  • 回复9

想问一下,商之都代缴代扣的税,是完全如实上缴国库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17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问一下,商之都代缴代扣的税,是完全如实上缴国库了?每次看到六安商之都和金商都搞的购物只化一半钱,中奖了,几十块钱也是20%扣下去,说是个人所得税,请问一下,国税局的朋友,他们是不是用我们缴的税抵税了?????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6-18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难度,按道理说中几百块钱的奖金是没有个人所得税 这项目的,中奖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中奖5000以上才收个人所得税。很可能他们收你的税,但并没有申报。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6-18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都也是 :sbin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6-1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甄诚 于 2009-6-18 07:43 发表
这个有难度,按道理说中几百块钱的奖金是没有个人所得税 这项目的,中奖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中奖5000以上才收个人所得税。很可能他们收你的税,但并没有申报。

知过属于意外所得,应该都要交的吧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6-1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xv :xv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6-19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到国税局问问,也许给国家创收!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han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7-1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知道了吗?:dh :dh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7-1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都是花哨,怎么可能全给你呢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7-13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11-07 )的规定:“个人购买体育彩票的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商场中奖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没问题的,至于有没有交给税务机关,俺就不清楚了。
六安论坛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