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六安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会议共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区代表、物业管理人员、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市民代表、学生家长等30余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
近年来,六安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人员伤害、火灾财产损失愈发严重,市民意见很大,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反映,要求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管理,特别是每年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燃放烟花爆竹扰民问题多次提出议案、提案。为此,我市决定把在六安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此项工作。而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全国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城市有135个,其中地(县)级市132个;制定烟花爆竹限放政策的城市有493个,地(县)级市468个,目前我省的宣城、马鞍山、黄山等市也相继发出了“限放令”或“禁放令”。
我市在经过考察学习和多次实地勘测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六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讨论稿)》(以下称讨论稿)。初步划定了限放区域,并绘制了限放区域图。
讨论稿中指出,现阶段我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拟定为“寿春路——淠河——青云路——星光大道——西环路——方小河(凤凰河)——污泥沟——阜六铁路——沪汉蓉高铁——陡涧河——淠杭干渠——淠河总干渠——纵四路”所合围区域(或者是:三里桥街道、东市街道、中市街道、清水河街道、西市街道、鼓楼街道、小华山街道、望城岗街道、平桥乡、城南镇、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限放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与此同时,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每两年可重新确定一次具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界限,并向社会公布。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对六安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必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同;对如何促使讨论稿更加科学、合理踊跃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市人大代表严燕认为,六安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主要集中在午夜12点和清晨,而这个时间段并非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的工作时间,此时如何监督和管理,如果发现有人违规燃放又该如何制止和处罚等,需要明确和细化;市政协委员周年官认为,党政机关和企业单位应该带头示范和执行;市政协委员李乃炜认为,是否可以增加相关单位和个人限制、劝阻和举报措施,对于举报查证属实的能否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来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市民田先生则认为,首先必须要有像宣传酒驾那样的宣传力度,要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在管理上要全覆盖,要加大处罚力度,制定长效的管理机制。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六安城区限放范围和时间、婚丧嫁娶等燃放习俗该如何协调、小区社区又该如何监督与管理以及如何避免出现各个职能部门都去执法,都不执法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看法和建议。
对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讨论稿还处在征求意见、讨论和完善阶段,相关实施细则也在积极地制定与商讨之中,听证会代表和广大市民的意见与建议,为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张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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