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my 于 2014-9-4 16:30 编辑
我是霍邱县临水镇陈村农民王学成,男,今年61岁,2014年2月7日到临水镇李集街道饭店,亲戚家小孩办订婚酒。中午快吃饭时,我感觉牙疼,就去附近临水卫生院长李振锐家开的药店买药,当走到药店门口时他家门口上方搭建经营用的铁棚突然倒塌,我被砸在铁棚下不省人事,被闻讯赶来的亲戚和铁棚主人李振锐院长扒出,李院长当时叫来救护车和我亲戚一块把我送入阜阳人民医院,被诊断为脊椎粉碎性骨折,很长时间我才苏醒过来。在去医院的路上,李院长承诺:他会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医院费用和后期治疗费。谁知他把我送到医院后,办好住院手续就走了。 我家人多次上门找他,他一再推诿不见。我总共在阜阳人民医院住院不到10天,李来到医院和院方沟通,凭借他和医院的关系,就在我手术后第3天,仍在危重病房动弹不得的情况下,院方强行要求我出院。当时我和家人与院方商量,在病房过道里挂2天吊水都不行,我就这样出院了,至今卧床不起,在家养伤。为防止感染只能挂水维持,因无钱救治早已停药,现靠自身恢复。医生讲我伤情较重,只能看恢复情况才决定是否取出钢板,3年后视保养情况才能恢复行走。医院鉴定为:1、Tl2爆裂性骨折不全瘫;2、头颅开放伤;3、胸骨折。经安徽仁和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被鉴定为7级伤残,从住院到现在已花去医药费等6万多元。按照伤情鉴定,对方最低应支付17万元。 我老婆身患精神病,常年吃药,时好时坏,住的两间破旧房屋也摇摇欲坠,为此儿子已到适婚年龄,因家穷还未成婚,近年来靠打工挣的钱也已花光,现已债台高筑。我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如今我也丧失了劳动力,卧病在床6个多月了,作为肇事人的李振锐不管不问,医药费至今无着落,我今后的日子怎么过,我已失去了生活下去的勇气。我家人多次找他,和他商量赔付问题,没想到,他却耍起无赖。要我配合他,说是我腰椎间盘突出做的手术,他在医院给我按新农合报销手术费用。并说“谁让你到我家来的。”他要求治疗费用应该由我、我亲戚和他三家各承担三分之一。只负担二万元,“如不听话,让你一分钱也得不到,随你到哪里告,黑白两道管你好,我挺着你,你花一块,我花一万,也能让你家砸蛋。”我不禁要问李院长,你家不开药店我去干吗?你家违章搭建的铁棚砸坏人,凭什么叫人家赔偿? 由肇事人责任造成的伤害,凭借他是医院院长就能在新农合报销医药费吗? 值得关注的是,李振锐在当地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身任临水镇卫生院院长,住临水镇李集街道,家有三间门面房,一间开药房.另两间经营力帆摩托车生意,家财万贯。该院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医院院长得天独厚的条件,多年违规经营药品生意。我被砸伤的违建铁棚,有关人员多次要求其拆除,他置之不理,造成这次事故后,他害怕问题的严重,连夜把违规搭建的铁棚拆掉,并搬走了药品,消除一切不利他的证据。 我们不禁要问:其一,李振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优势,违反国家规定经商开药店,这是不是违规,党纪条规要不要处理?其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李振锐,违规搭建店面铁棚,砸伤无辜顾客,要不要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要不要承担一切后果?其三,由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伤害,乡镇卫生院院长就能在新农合报销医药费吗?其四,肇事责任人搭建违规建筑造成他人伤害,由被伤害人和无辜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吗?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李振锐身为G.C.D员、医院院长,家境富裕,在对待无辜群众、弱势受害者上,却心狠手辣,为富不仁,表现出一幅活生生无赖嘴脸,既不赔付医药费,还妄想把黑手伸向新农合,丧失了一个G.C.D员、国家干部的起码标准。我作为一个农民,求当官的评理,我不如他人缘;去法院告他,我打不起官司!我的冤屈何时才能申?我的医药费何时才能给?我因伤残造成后半身不能干事该怎么活?我只有求助媒体,让公众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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