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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霍山工作,昨天中午下班回去,路过到文庙附近建行自助银行附近,看到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在顶着太阳卖水果,感觉人家挺不容易的,楼主就买了她10块钱3斤的桃子。当时她称的的时候说要13块钱,我就让他换2个正好凑个10块,只见她在桃子中间捡了2个小桃子放了进去,又称了1下,说够了,于是楼主就付钱回去了,又在路上买了10块钱蛋糕,当时不知道怎么的让老板给我称一下桃子有多重,让楼主吃惊的事发生了,居然只有2斤4两,少了整整20%,我又打开袋子一看,她给我换的2个桃子全是烂的。我当时就气的回去找她。没想到刚买了不到2分钟的她就斩钉截铁的告诉我她不认识我,我没来买过她的水果,当时我就很生气,把桃子往她面前一扔就走了。
事情是个小事,楼主也不是在乎那10块钱的人,就是这件事让我思考了一个问题,如果今天我和她拉扯起来被人录了下来放到网上会怎么样,估计所谓的舆论会一面倒的倒向那位妇女,因为她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但这就是我们口中所谓的弱势群体吗,那到底弱势群体是怎么定位的呢,挣的钱少吗,那对不起了,她一天估计挣得比我们还多,辛苦吗。我相信工厂里一天工作10小时的工人比他们还辛苦,缺少文化,真因为缺钱读不了书的估计没多少吧,读不下去的多,年纪大,那我们父母都是弱势群体了,利益受到侵害无法申述,那是我吧,还有。。。。。真想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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