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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驾驶员李某因酒后驾驶被查时,竟然对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执勤民警大怒,指责民警不尽人情。
当日晚上19时30分,六安交警三大队在皋城路与松林路设置检查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查检进行至19时40分,一辆皖N353XX轿车在驶近查缉点发现有民警检查时,该车驾驶人突然想调头逃跑,被执勤民警迅速上前查获,民警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李某说话有一股酒气,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58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当民警对驾驶员李某要进行处罚时,李某突然对执勤民警大怒,指责民警不尽人情,后来见民警严格执法态度坚定后,李某又委屈向民警诉苦:因李某在下个月要举行婚礼,事发当天晚上,李某的女朋友家来人下婚期礼单,晚上在李某的女朋友家亲戚朋友劝说下,李某一时高兴就喝了几杯。饭后,李某感到今晚天气非常寒冷,估计路上没有交警检查,就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没有到家就被民警查到。
李某被查到时,一开始态度蛮横,对民警的执法表示不满,后来,自己觉得理亏,态度逐渐有所改变,但李某还是要求民警看在今天是自己喜庆的日子,从人性化关怀下,要对他礼让三分,不应该罚款,给个警告算了。面对驾驶员李某的无理要求,执勤民警当场对李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民警一番耐心宣传后,驾驶员李某也深知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保证今后不论遇到什么情况聚餐,做到喝酒不开车!
针对驾驶员李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节,民警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对李某给予罚款15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刘容海 杨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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