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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my 于 2014-12-19 11:14 编辑
药企老总向医院院长行贿近百万
为谋私利,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找到了招标单位医院的院长,向其许诺并实施行贿,数额将近百万元人民币。近日,裕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判。
据了解,2009年底,合肥康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参加了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业务招标,该公司董事长霍秀斌为能顺利中标,找到时任市人民医院院长的朱德昌,请求其在招标过程中对其公司给予关照,并许诺中标后给予朱德昌销售额一至两个点的好处。
当年年底,该公司顺利中标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业务,为兑现之前的承诺以及继续得到朱德昌的关照,霍秀斌自2010年中秋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先后14次送给朱德昌现金共计93万元。
法院认为,合肥康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霍秀斌代表合肥康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实施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合肥康丽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判犯单位行贿罪,处罚金人民币93万元;霍秀斌被判犯单位行贿罪,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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