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桃花开

[建议]关于大杂院的乱以及如何解决乱,也来搞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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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虑中`~~~~~~~~~``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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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以级别来定。

不过,

先把阳光不锈拖出去暴打一顿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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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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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以级别来定,水晶会员就不限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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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幻想在2006-8-10 14:16:40的发言:
20个啊?10个就可定义成刷屏了,20个太多,再说按级别决定每日发贴数量似乎不妥,应该一视同仁,5个少了可讨论增加,但觉得20个还是太多太多了[em03]

可以定义成在某个板块内每天主题帖最多不超过10个,如果是所有板块在一起,10个主题帖就太少了。另外,还是坚持按级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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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1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是在2006-8-10 16:17:16的发言:

可以定义成在某个板块内每天主题帖最多不超过10个,如果是所有板块在一起,10个主题帖就太少了。另外,还是坚持按级别限制

我的意思正是针对同一个版块的,不是指所有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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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幻想在2006-8-10 17:00:30的发言:

我的意思正是针对同一个版块的,不是指所有版块

严重支持,现在就是大权在手得人没表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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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级别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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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执著在2006-8-10 15:53:27的发言:
支持以级别来定,水晶会员就不限制好了

严重支持执著[em15][em15][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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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1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二月樱花在2006-8-10 21:25:11的发言:

严重支持执著[em15][em15][em15]

你就是水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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