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荷塘堰堰

[推荐]私人珍藏,与友共享:《国法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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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应该厘清明白的是,专政与法律都有它的一定的同一性——强制性,但它们之间的本质差别是:专政是以掌权者的个人意志的恣意妄为的不需程序的武断强制;而法律则只能是以宪法精神下规定的法律程序的适当裁决。另外,法律是针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包括制定者自己。无论谁触犯了她,都要按法定罪,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也。而专政就是只针对他的人,甚至是特定的针对某些集团与个人的,所以,谁拥有了这个专政工具,谁就拥有了这个支配他人的一切权力。并以革命或人民的名义进行。而这时候的宪法及法律就连“筛糠”的份儿都没有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当然,“法律对革命家是没有约束力的。革命就是破坏现行法律的。”(单世联)不过,这只能对砸烂一个旧世界而言,而不能对于建立的一个新世界而言。革命在此之前可以不承认任何法律。但是革命一旦成功地推翻了一个旧社会,就必须相应地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和新的政权,以新的法制秩序去建设一个新的国家,以新制定的最神圣的宪法去保障每一个人的至高无上的公民权利。而在这个时期还以所谓的革命手段去否定、扭曲、矮化宪法与法律,去继续革命,去造反有理,这是对革命本身的一种僭权,一种篡位,一种作乱,一种旧历史的复制。</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革命的政党执政后带领了全体民众制定了新的宪法,而自己的领导人又不带头去遵守她,爱戴她,拥护她,而是去破坏她,蔑视她,否定她,那她自己就不但是亵渎了她的现在,而且也是否定了她的过去。当然,共和国的建立并不就意味着革命的立行消失。但新的革命(改革)的产生,各种新生事物的形成,也都只能在宪法的框架内调整和法律的程序中进行,这才是真正的人间正道。一旦超越了这个宪法的制约与法律的程序的所谓革命,就只会导致一个民族的互残,一种人民的自戕,就是对共和国的一种亵渎与反动。因此说“文革”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也是这个道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毛老人家曾说:“我们就是秦始皇加马克思。我们比秦始皇还要厉害一百倍。”(大意)这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最伟大的红色幽默独白者呀。毛主席怎么不讲点别的?(一个曾十分崇拜过毛老人家,信仰过共产主义的朋友说,他意识形态方面内心最痛苦的事,就是莫过于看到了毛老人家的这句话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封建皇权专制主义的作俑者大暴君秦始皇,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一个共产主义的现代理论(无论你信不信仰她)的奠基人大思想家马克思兼容的;一个代表着官僚私有特权的封建皇权专制主义,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与一个代表现代人民公有制的科学社会主义兼容的;一个代表着少数人官僚统治阶级利益的皇权专政,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与一个代表着多数人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兼容的。这同时也说明了,再是最伟大的革命者也可能被历史的胎痕异化成一种反面。(斯大林高调的“共产党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人”与希特勒鼓吹的“日曼尔民族是最优异的人种。”都不管是不是一种自我神化,但绝对不排除有一种嬗变成自我魔化的可能,何况大家本来就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人呢?。)毛大爹也同样逃脱不了中国那个博大精深无以复加的,以封建皇权专制主义为主的,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占统治地位的传统官场文化的精神桎梏与意识渗透。他赢得了权力却成了一种权力的俘虏。祖国的万里山河成了“风流人物”的江山了。看了他评林彪时给革命旗手——他的江青夫人那一封信时,就明白他也早就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了。可笑的是他还说在中国没几个真正懂马克思主义的人,却又要大家“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他那么庸俗化的解释“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表面像是用通俗化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其实却是一种很深沉的歪曲。古老的小农意识的农民起义与新生的无产阶级革命毕竟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一个是改朝换代,一个是制度全新。除非那个旧制度掘墓人的革命,只是以无产阶级革命的名义,或亦是用一种“伟大的土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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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无庸讳言,“文革”初期广大民众某些方面,主观上出于对各类官僚主义的愤慨,想通过这场运动中的所谓大民主形式,诉求自己的正当权利,抵制所遇的不公对待,而去运用“四大”的这种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个最低级的民主形式的行为并没有错。但是,由于中国的历史进程一直没有进入到一个较成熟的公民社会阶段,这种对官僚主义的批判,对自己公民权利的保护,只能切入和契合了毛大爹的“文革”中主要对所谓走资派批判斗争的部署与内容,才能滋生和搭配一种符合自己利益的行为与形式。人们在那一种貌似公允的似是而非的“文革”前,就存在一种所谓的正统的革命思想,也进一步在“文革”中发扬了一种更革命的光大。再是对自己的正当不过的利益的维权,也只能用革命的语言去呐喊,而不能用法律的用语来伸诉;特别是在“文革”中都要与反对刘少奇、走资派、刘的反动路线、修正主义联系起来,以革命的名义进行着。否则,“要斗私批修。”(最高批示)要狠批“私”字一闪念,要“灵魂深处爆发大革命。”(林彪)要个人完全服从集体等等最时髦的革命词藻,就会把你批判的狗血喷头,说你见利忘义,让你无地自容。民众公正的合理之私,也就这样被革命纯正得越来越成了万恶之源了。人民似乎早就忘了,不管个人利益还是民主利益,是出于私心还是出于公心,人们首先就必须拥有一种公民权利,而这种与生俱来的公民权利,就必须与生俱来的被这个国家强大的宪法所保护的。可是国家宪法从来就没有好好的做到这一点,所以人民也就不可能再向宪法诉求什么,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与阶级斗争的鼎盛时期。中国大陆的人们自上而下的都不可能通过国家宪法与法律渠道去捍卫自身的公民权利,人们的那些伸张、诉求、抵制、愤慨、反抗、造反及各种不同的意见,顶多也只能演变成一种伤害了别人,却并没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回报的哀鸣;顶多也只能蜕变成一种满足一时的利用与发泄一时痛快的虚脱;顶多也只能嬗变成一种民族的大面积的相互自戕,各自报复,群众斗群众,干部整干部的悲惨之境。</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 </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文革”中的“四大”也好,再加上另一个“大串连”成为“五大”也好,毛大爹运用了全民所有制下的强大国家资源与专政力量,想要你搞你就得搞,你不行也行。革命闯将,造反小将等桂冠让孩儿们戴个够,带得你找不着北,只看到红色,就像公牛一样的只看到红色就热血沸腾的猛扑过去,其实那是那一位革命马戏团的骑手,用手中的一块小红布在逗你玩;想叫你停你就得停,你不停也得停。尽管你这时自我感觉极好,感到自己真正是天下的主人了,“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做谁做了。”谁主沉浮?当然是舍我其谁,非我莫说了。可红卫兵红总司令毛大爹把大手一挥,“是小将们犯错误的时候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了。正常的知识教育就从此与你十年无缘,还狗屁什么“天下者我们的天下”,什么革命的青春无悔了啊。毛大爹对红卫兵学生组织是如此,对其它的工人组织和群众组织也莫不是如此。需要“越乱越好”时就号召人们造反;一旦达到目的时要“大治”了,这些组织一律解散。(当然也会招安一些人)从“文革”初期的“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泛滥,到“文革”后期的“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滥觞,就很说明了这个问题。</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来也不要任何的法律程序,去也不要任何的法律手续。反正人们的所谓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稍有不慎,不合圣意,就大祸临头了,(中央文革主要成员,关、王、戚、陈等与早期造反派们及其它派别的头头的下场就是注脚。)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就会把你砸个稀巴烂。当然,这个铁拳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她并不是无产阶级的。那么多的学生组织也好,工人组织也好,造反组织也好,保皇组织也好,难道他们就不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吗?难道他们会把自己的铁拳砸向自己,会让自己的阶级对自己的阶级专政吗?</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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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但历史到了今天,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中国互联网也普及化的今天,只是没想到的是,竟然还有不少人向往“文革”初期那种“四大”和群众运动的所谓大民主形式,认为那是一种真正的民主,使人不得不感到,中国的民主是太少了,还是人们真不懂“文革”,或者是还没有学会民主。也许兼而有之吗,一个太没有了自由的人,滥一次自由又如何?就像一个从来就没闻过女人味的老光棍,做一次牡丹花裙下的风流鬼又如何?不过总还是觉得那个饿得发慌的人,是在丢了蛋糕去捡画饼,想再来一次精神上的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罢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可以毫无夸张的说,今天中国互联网出现的各种网站,各类文章,网友跟贴,个人博客等等网络文化。无论是政论,时评,杂文,随笔,批判,争鸣,辩论等等,其内容之广泛,观点之深刻,理论之新颖,说理之到位,批判之水平,氛围之宽松等等,都是“文革”初期的那种“四大”根本无法比拟的,网络的社会触角与自由锥度也是过去所不可以思议的。尽管网上“文革”那种“大批判”文化模式还时有体现,政治言论方面还设有不少禁区等等。但只要你真正有兴趣与追求的话,你还可以把你的文章,你的网络大字报贴到境外的网站上;你如果还懂外语的话,你还可以用外文贴到国外的网站上;你还可以用电子邮件群发,使更多的人看到你的文章。甚至用文化大串连去引发一件社会事情,也以互联网的形式做到了。如征集中国人集体签名反对日本“入常”这件涉及他国的事情,人们通过网络大串连就迅速地做到了这一点,并且很快就征集了上千万名网民的签名,而且还根本就没发生多少社会成本。</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无可讳言,网络民意与网络民主离现实社会的宪政与法治仍有距离,但是作为缺少法治洗礼与民主熏陶的国人来说,如果还不好好的珍惜与拥抱这个“上帝赐给中国人最好的礼物”,(维权人士李健语)就等于国人再一次放弃了一次新时代文化的新启蒙洗礼;再一次放弃一条走近宪政,法治,民主的切口与捷径。网络是虚拟的,但她产生的社会效果并不是虚拟的。因为她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部份,新的一部份。</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网络文化(包括网络技术文化)吸引了我们的参入与交流,她拉近了我们的距离,增加了我们的见识,开拓了我们的思路,刷新了我们的意识,启迪了我们的觉悟,理顺了我们的沟通,强化了我们的承受,尽管网络不尽人意的事情仍有发生,如对一些名字名词的过滤,政论网站的屏蔽,敏感话题的删除等等。(这方面某些国人就好像是一个从没见过男人的超级处女,连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都会脸红发颤,</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就不要说是听到男人的粗话了</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都敏感得不得了,所以,政治上的所谓敏感话题就特别多。某些官方就好像一个受过伤害的有心理病状的万分腼腆敏感的老姑娘一样,一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就以为强奸来临,真是生命不能承受男权之轻呀。)但互联网毕竟打开了一个不同凡响前所未有的窗口,一扇更能使广大人们切近民主与法治的入口。(不少法律网站与法律博客的产生就是例子)我们没有理由不去亲近她,而是去拒绝她。就像我们没有理由不去亲近阳光和雨露,而去拒绝阳光和雨露一样。而只有通过这个入口与平台接受更多的阳光和雨露,才能汲取更多的先进的文化与现化的文明的养分及熏陶。</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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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记得胡耀邦先生在“文革”结束后不久曾说过,要消除“文革”特别是在精神道德方面的损失,还要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才能弥补过来。(大意)当时的感觉是还很不以为然,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还不至如此吧?胡耀邦先生也太过于言重了吧!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到是一点也不觉得过分了,还真被他老人家言中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只要这个国家始终没有把宪法的权威真正的确立,始终没有让公民本位与公民意识的普及,始终没有使道德文明被宪法精神与公民人格所映照所托起。她的社会就始终难以形成一种公正强大自由和谐的政治局面。这就像一个社会不去强调国家与人民去遵守宪法,敬仰法律,却大力的号召全民去大讲道德,弘扬道德并完全地唯此为大。这也就类似于要一个小孩白天上课可以开小差,打瞌睡,骚扰同学;晚上却要这个孩子点灯读书,加班复习,就是蚊子疯咬,也要精神抖搂的把作业做完。完全是一种本末倒置、颠倒主次、有碍心身的意识错位。完全是一种“围棋盘里下象棋——不对路数”的行为悖异。</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国法已殇,道德难生。无论你这个民族是以革命的名义,改革的名义,传统的名义,人民的名义。她那浩劫过后的后遗症——道德迷乱精神危机就会长时期的恶性存在。当下的道德沉沦,精神缺失,信仰危机,既是与转型期的阵痛分不开的;也是与“文革”期滋长的人治之虫死而不僵的乱像分不开的;更是始终与宪法精神,法治文明,法律道德的严重缺陷分不开的。这里面就有一种一脉相承又互为因果的关系——那就是轻视法与法的精神!法治及法律等制度源于道德,又是道德文明守护的最后底线。试想,法律作为一种钢性的强制性的社会准则和硬约束,人们都做不到的话,那么,作为一种软性的规劝性的道德标杆和软指标,人们又能做到几许?法律都不怕的人,还会敬畏道德吗?</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大学者胡适说过,“人性是不容易改变的,公德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故救济之道不在乎妄想人心大变,道德日高,乃在乎制定种种防弊的制度……制度的训练可以养成无私无弊的新习惯。”大思想大革命家陈独秀,晚年在反思苏共的斯大林的暴政专制时,也认为主要不在于斯大林本人的道德,而更主要的是在于真正民主法治制度的成功与否的建立和完善,等等。</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宪法制度的道德,才是更好的滋养个人道德并有普遍意义的摇篮。作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人来说,大多数都是凡夫俗子。圣德、圣言、圣立,对人们而言只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更何况有些道德标高只有极其少数几个圣人再能做得到的。但这个沉默的绝大多数人,只要能真正做到尊宪守法,并在接受国家法律强大的约束力管理时,又能得到这个国家法律强大的公正力庇护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基本保障)这就无论是站在国家方面,还是站在个人方面;无论站在社会方面,还是站在个体方面;这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是一种最大的道德了,一种最大的公德与私德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还有什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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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从“文革”到“改革”中的许多问题的滥觞,都是与宪法精神萎缩弱化和法律文明苍白无力所导致的必然后果。从过去的冤、假、错案,残酷斗争,相互报复,唯成份论等等;到今天的假、冒、伪、劣,部门寻租,官官相护,身份歧视等等;从过去的烟酒开路,人身依附,领导批条,假以革命,以派划线,拉关系走后门成风;到今天的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有钱乱为,无钱不为,乱收费用,潜规则的无所不至;从过去的公费大崇拜,(遍地的毛大爹的塑像,上亿万的毛的像章及红宝书等)公费大串连,(国家无偿的提供交通工具等)公费大武斗,(动用人民军队的枪子弹药,军用器械等。)公费大批判,(各单位提供的文印纸张,礼堂场所等。)等等的内乱;到今天的公款吃喝,公款用车,公款玩乐,(含旅游)公资滥用(如国有单位的小钱柜,帐外账,偷利税等等)等等的乱内。无一不是体现了一种非正常的不合法的滥用了人民的利税(特别是农民的血汗钱)和动用了民族的奶酪。尽管表现的方式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都有一种内在同一的衣钵相传的共同悖法之处。(对照一下“五四宪法”以来的所有宪法就行了)这也是任何一个进入现代国家的公民社会无法想象的事情。</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一个真正执政党的真正意义在于:她在真正成功地破坏了一个旧世界以后,她就必须逐渐地全面地成为一个善于现代化建设的民主法治的政党;而不是成为一个最终只会善于破坏与制肘,而不会善于现代化建设与管理的革命的政党或人治的政党。这方面有两个层面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一个层面是:无论是要平民百姓及党员群众当“驯服工具”,“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阿斗也好;还是要号召民众造反,小将革命,让群众运动成为“文革”动乱的大批判推手反潮流英雄,最后又沦为“文革”的牺牲品也好。这都是由于在国法已殇的状况下,没有宪法主体与公民本位的根本原因所致。另一个层面是:这个共和国的一代、两代及三代的领导层及她的干部层(特别是她的干部层),绝大多数的都来自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古老最庞大的农民阶级及农村这个小农社会,完全可以说,我们不出三代人,都是那个农民的后裔而不是市民的后裔。按理说,无论过去的领导层还是现在的领导层,都应该是对农民及农村最有感情的。(如果不知道依宪治国这种最佳选择,却多少应该知道根据“五四”宪法,农民们的迁徙自由就是一种宪法自由。)但问题是对农民有感情,却不善于用宪法的架构与公民的权利去领导他们,庇护他们,而是用小农意识的人治结构与官体本位的权力意识去统治他们,折腾他们,其结果就是农民永远就是农民了。新中国发展工业几十年了,农民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好几亿人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四亿多变成了九亿多,也算是一个世纪一个世界的奇迹了)这也就成了所有在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国家的一个特别的异数了。(改革开放后有了较大的改变,农民们变成各类业者、企业家、商人、农民工等等,毕竟是一种社会进步,尽管那种宪法的自由,对他们还没有完全的实现。)那些对农民又没有什么感情,而又爱用小农意识去统治他们束缚他们的领导者们就更不应说了。他们只为了自己笼子式的管理方便,又不善于用法治去引导农民,保护农民。(还有一个原因是,小农意识的领导者们由于自身的缺陷,既不善于也没这个能力用法治意识与法制方法,来驾驭来管理来领导这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与进程。)用小农的意识治理小农的经济,就老是陷入一种要么一管就死,要么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中;要么就是种种的大轰隆的折腾;(如大跃进的滥伐树木与共产农家的一切铁器的去大练钢,毁了多少祖先几百年留下的青山绿地不说,还为后来种下了多少祸根等。)要么就是种种的人为扩大的限制;(六、七年代农民们进城摆个小菜摊,都要当成资本主义尾巴来割等。)两者都不按规律办事,但又还要让他们治理下的农民们,成为国家原始积累的最大承担者,而最后却又不去反哺这个最大的阶层。农民真苦,农民真难,农民真危险,就不但成了计划经济时代中,也同样成了市场经济中,呈现的一道悲伤线了。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国家始终没有把这个世界最古老最庞大的农民群体,看成是一个社会的公民群体,即用法律管理他们,又用法律保护他们。</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他们成不了公民,难道我们就能成公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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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当今,那种“文革”式的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人治幽灵,再也没有过去那么登峰造极造极了。但它还仍在用另一种方式(如过去以“文革”的方式一样,后来又以“改革”的方式一样)在时隐时显的掩耳盗铃般的左右着人们的意识,在台前台后的扬幡招魂般的支配着人们的命运。曾经在官场上风行一时的说法,“为政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就被一些所谓大小精英们奉为行动圭臬。给人的感觉真好像又要回到了那个腐朽没落的清朝时代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中国搞社会主义就是搞得再没出息,要去也要去到那个比封建主义进步得多的资本主义呀,再怎么也无论如何不要回到那个最后代表着封建皇权专制主义的最腐烂最败坏的清朝皇室时代吧。难道中国社会主义搞了这么多年(那怕就是没搞清楚),连孙中山们推翻清朝的辛亥革命也不认了,还要恢复到那个我们后脑勺吊晃着一根猪尾巴式辫子的羞辱国族的时代吗?那就真是对不起孙中山的革命,也更对不起武装过我们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了。不说那些辛亥革命先烈的鲜血白流了,就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诠释,不是早就鲜明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要比封建主义社会进步得多,高级的多吗?又何见于那个封建皇权专制主义最后的最腐朽没落的清室皇朝呢?</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时至今日,作为政治文革的一页,已经翻过去,再不复生;但作为一种精神文化——文革却无形地潜入我们的血液里。”(冯骥才)今天清朝廷皇室戏的强大盛行,是否能说明这一点,又以另一种形式的精神文化无形地潜入我们的血液里了呢?这么写不是跑题好远了吗?皇帝老爷的古装戏,又如何会与“文革”的精神文化张冠李戴地搅在一起了呢,何况“文革”的造反精神是“要与传统的观念作最彻底的决裂”的呀,你不是别有用心拿“文革”的那种方式扣帽子,就一定是患了一种不可救药的历史色盲症。别有用心“文革”式的扣帽子到没有,历史的色盲症可能到是患的不轻,不然又怎么会从那个清朝时代的“义和团扶清灭洋”运动,看到“文革”运动中的“火烧英国大使馆”事件之间,是有着何其相似的方面呢?也许我对冯老师认为“文革”已进行了二千多年理解错了吧。清朝的皇室戏的文化精神是的确与“文革”的文化精神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前者多少是一种传统的文化艺术表演而已,后者可是一种现实残酷无情的血色浪漫革命。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冯老师认为,“作为政治文革的一页,已经翻过去,再不复生;”是真的言轻了啊。人治极权的百足之虫会那么轻易的变僵的吗?不然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皇权专制主义也太不深厚了啊,也太不超稳定了。那个“文革”之巨痛,也就太容易化解太容易痊愈了。就对那个“政治文革的一页”来说,假如毛泽东是对的,那江青等人便没有错;假如毛泽东错了,但要给江青等人定罪,那毛泽东就更要罪上加罪。如果亲自领导与发动点燃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火的伟大领袖毛泽东总司令都没有罪,而仅仅是紧跟毛泽东总司令摇旗呐喊的马前卒与旗手的江青等人却都成了十恶不赦的罪犯,这叫国人如何面对历史,如何面对社会,如何面对法律,如何面对道德,如何面对他人,如何面对自己,如何面对一种逻辑上的自圆其说。这就好比是有人在放火烧屋,我们不怪那个放火的人,却怪那个点燃了的火把,简直就是本次倒置,是非不分,“拿着鞋子当帽子——上下不分”,睁着眼睛说瞎话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冯老师关于“政治文革的一页,已经翻过去。”的说法还为时过早。只能说大面积大规模悖法的政治文革已经基本结束。但不少局部悖法的政治历史还仍没有远远彻底结束。所以就有了前面的“无法有天”的说法;就有了毛生前死后都“把全部坏事嫁祸于别人”的说法;就有了还没完全翻过去的“政治文革的一页”,在新时期就会呈现出另一种人治的翻版文本的说法;当然这不仅仅只是一种说法。</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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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被切实地遵守。”(哈罗德)我们中华民族只有用一种宗教般的法治信仰之光,从更广阔更深远的历史图景审视“文革”与“改革”,也许我们才能得出一种更有科学性更有人文性的共识。在人民共和国里,没有法治、法制及法律的任何革命与改革,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是必然要遭遇某一种“革命”陷阱与“改革“陷阱的,人们一旦走不出或绕不过这种陷阱,并且陷入其中而难已自拔,就会被这种难已自拔的困境,大大的干扰了改革开放的正常步履;就会形成一种新的或者说是事倍功半,或者说是得不偿失的局面;(作个小小的悖法方面的比喻,如企业的环境污染,国家就收了那么一些税收,但造成的河流污染,土地污染,更可怕的是对人及动植物的生命与身体的摧残等,其损失是根本无法用经济价值可估量的,其经济价值的所得,永远赶不上环保效益的所失等等。)就会不断地产生一种负面的放大的逆化,来抵消与侵蚀改革开放中积累的正面成果。只是到这个时候人们才发现,这个社会的成本付出的也真是太大了啊!只是特别感到奇怪的是:这个在过去很贫穷而现在也不很宽裕的民族,却老是能有那么一种超大规模超负荷交学费的能力,有那么一种世界最强盛的富国也没如此的人民买单的气魄,并好像还能心安理得地默默地广泛深远地承受起这一切?!这真是一种不可名状的不可思议的了不起呀。</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直到被网友启发指点,追溯剖析以往的历史,特别是女真族统治与“殖民”中国大汉民族的历史,才好像有一些释怀。一个社会历史文化没有我们先进;(女真族不像我们汉族有几千年的成熟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没我们先进;(女真族是半奴隶半封建社会,我们汉族是完全的封建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没有我们先进;(他们是游牧文明生产,而我们汉族是农耕文明生产,这点最重要。)而整个大汉民族的版图,人口,军队人数与军事战斗力(那时明军已有了大火炮)更是女真族无法项背。大汉民族一起吐口痰水,都可能要淹死他们,又怎么可以被他们打败,被他们彻底征服呢?结论只有一个,我们大汉民族腐烂到了明末时,是彻底的烂成了污秽之朽木了。所以,连军队加在一起,都不过只有二三十万人口的名副其实的少数民族,完全征服统治上亿人的大汉民族两百多年,也就不足为怪了。不过我们还能用国教文化同化了他们之后活了下来,人民的承受能力有如此的旺盛力,有如此的遗传性,有如此的同化性,也真是太有不非同一般的生命力及被虐性了呀!她往后还有什么样的苦难又不能承受呢?交点整体民族学费与整体人民埋单还不是区区的小事一桩吗?</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但问题还不在这,一个落后的民族征服一个先进的民族,按常规是不可能给这个原本就比她更先进的民族,带来更多更好更先进的东西。(如以前的教科书所言,法国的拿破仑征服他国虽然也带去了一种民族伤害,但至少还给被征服国家带去了一种更先进的资产阶级文明与资本主义文明。)女真族似乎也给这个大汉民族注了一剂强心针,带来了一种什么盛世,但那乃不过是一种历史性的回光返照罢了;她给这个大汉民族带来更多的是一种摧残;她统治了这个同化了她们的那个先进的大汉民族;却又始终视那个先进的大汉民族为家奴;而自己却又最终担负不起这个统治者的责任:一个万里迢迢跑来的八国联军的几千人及岛国日本的军队,就分别把这个拥有几亿人统治权的皇朝,打得落花流水,俯首称臣,割地赔偿,受尽耻辱,不也就被证明了满清皇朝是一个更使中华民族更加彻底的朽烂腐败了的朝代吗?(在此申明一下,笔者并不是认为一个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就不能作为一个多数主体民族新的统治者。只是作为一个统治者,不管是什么样的统治者,你就必须最终去承担你自己作为一个统治者的最高责任,你放不下又担负不起这个国家与民族的最后重任,你必然就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可你却还恬不知耻还要把自己的腐败与衰弱,完全理解为别人的欺凌;还要如此的对待这个主体民族,去“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用民众的生命与热血跟着你“城门失火,殃及池渔”;还要人们对你高唱圣歌,感恩戴德,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统治德性呀。)</s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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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我们比较一下他人,人家英吉利诸国的资本主义革命是成功的,她保留了王室,却一点也没保留那个封建皇权专制主义。我们的辛亥革命及中国式的现实社会主义革命却是一种跛脚的前行,(有其痛苦受挫的一面,也有其顽强向前的一面;有其只要赛先生一面,也有其不要德先生的一面,所以说是“跛脚的前行”。)我们一方面尽管推翻了少数民族统治的封建清室皇权专制,另一方面却又相当多的隐性地保留了封建皇权专制主义,给人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常带着革命的面具,一种极善于红色的“变脸”罢了。她成不了一个法治的新人,却仍还是一个人治的旧人,一个顶着红色幡旗的人治下的伪公民。我们的国家主流意识常常爱说,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是一种虚伪的作法,是由少数人专政掌握着国家机器操纵选民的结果。这里先不说别国的人民伟大不伟大,有没有政治的觉悟和公民意识,是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操纵。只说人家那个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政客都不怕多数人的选举,而我们这个一贯体现多数人利益的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锋队,却仍怕上了那个被其代表着的多数人的民众的选举?岂不怪哉!还能凭什么硬说人家的选举是一种虚伪呢?就算人家的确是一种虚伪,那我们拿过来让她不虚伪成不成;我们拿过来去伪存真去粗存精行不行;我们拿过来除弊兴利为我所用地去为选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可以不可以呢?</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英吉利是世界上最没有成文宪法的一个民族,但却又是一个最具有宪法精神的民族。而我们是个在世界上短期内变动与改动宪法最多的国家,却又是一个最不具有宪法精神的国家。中国革命面临的一个悲剧是,中国的封建皇权专制主义,由于是个历史过于悠久,过于庞大,过于深入,过于隐藏的千年老妖,(就像个个都有帝王思想,人人难成公民意识一样。你注意人们在看清皇朝庭的皇帝电视剧戏时,看到那种体现皇恩浩荡的故事情节时,有人的面部呈现出的就像自己被春风沐浴一般的那种开怀惬意的表情,就可以一叶知秋地看到一种民族的传统心理的沉垫状态了。)这就往往使我们少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是去联合另一个在我们这个国度上也是少年的资本主义,(她却是要比那个传统老妖进步的多呀)去共同反对那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传统老妖;而往往是联合这个落后腐朽顽固不化的千年老妖,要么去反对那个新生的资本主义;要么去反对那个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包括民主社会主义</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和资本主义谁更进步这里暂且不说,但至少都比那个封建皇权专制主义进步千万倍。)所以,人治精深,法治粗浅。要么产生的是一种人治(权贵)的社会主义;要么产生的是一种人治(权贵)资本主义,就是产生不了法治(公民)社会主义和法治(公民)资本主义,也就可见那个千年老妖是何等样的太有魔力及那个少年中国是何等样的先天不足了。还有一种原因是少年资本主义与少年社会主义都是新生的舶来品,而古老的封建皇权再专制可恶,却是本家的千年老古董;传统的官场文化再腐烂龌龊,也是自家的敝帚千金,都对后人们太具有一种绝对的亲和力了吧。因此,继续肃清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义流毒,不但是社会主义整个初级阶段的首要的重大的任务,而且也仍是“当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杜光:同上)</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代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最好的圣器就是宪法,现代社会真正地要做好为公民服务就是法律之器的完善完美。唯此,道德上的为人民服务的强烈诉求,才能真正的做到有的放矢,真正的落实到每个公民的社会日常生活细节中的实处。否则,顶多也只是一种形而上的道德表演而已。比喻,一个贫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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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我们比较一下他人,人家英吉利诸国的资本主义革命是成功的,她保留了王室,却一点也没保留那个封建皇权专制主义。我们的辛亥革命及中国式的现实社会主义革命却是一种跛脚的前行,(有其痛苦受挫的一面,也有其顽强向前的一面;有其只要赛先生一面,也有其不要德先生的一面,所以说是“跛脚的前行”。)我们一方面尽管推翻了少数民族统治的封建清室皇权专制,另一方面却又相当多的隐性地保留了封建皇权专制主义,给人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常带着革命的面具,一种极善于红色的“变脸”罢了。她成不了一个法治的新人,却仍还是一个人治的旧人,一个顶着红色幡旗的人治下的伪公民。我们的国家主流意识常常爱说,西方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是一种虚伪的作法,是由少数人专政掌握着国家机器操纵选民的结果。这里先不说别国的人民伟大不伟大,有没有政治的觉悟和公民意识,是不是那么容易被人操纵。只说人家那个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政客都不怕多数人的选举,而我们这个一贯体现多数人利益的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锋队,却仍怕上了那个被其代表着的多数人的民众的选举?岂不怪哉!还能凭什么硬说人家的选举是一种虚伪呢?就算人家的确是一种虚伪,那我们拿过来让她不虚伪成不成;我们拿过来去伪存真去粗存精行不行;我们拿过来除弊兴利为我所用地去为选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可以不可以呢?</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英吉利是世界上最没有成文宪法的一个民族,但却又是一个最具有宪法精神的民族。而我们是个在世界上短期内变动与改动宪法最多的国家,却又是一个最不具有宪法精神的国家。中国革命面临的一个悲剧是,中国的封建皇权专制主义,由于是个历史过于悠久,过于庞大,过于深入,过于隐藏的千年老妖,(就像个个都有帝王思想,人人难成公民意识一样。你注意人们在看清皇朝庭的皇帝电视剧戏时,看到那种体现皇恩浩荡的故事情节时,有人的面部呈现出的就像自己被春风沐浴一般的那种开怀惬意的表情,就可以一叶知秋地看到一种民族的传统心理的沉垫状态了。)这就往往使我们少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是去联合另一个在我们这个国度上也是少年的资本主义,(她却是要比那个传统老妖进步的多呀)去共同反对那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传统老妖;而往往是联合这个落后腐朽顽固不化的千年老妖,要么去反对那个新生的资本主义;要么去反对那个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包括民主社会主义</span><span lang="EN-U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和资本主义谁更进步这里暂且不说,但至少都比那个封建皇权专制主义进步千万倍。)所以,人治精深,法治粗浅。要么产生的是一种人治(权贵)的社会主义;要么产生的是一种人治(权贵)资本主义,就是产生不了法治(公民)社会主义和法治(公民)资本主义,也就可见那个千年老妖是何等样的太有魔力及那个少年中国是何等样的先天不足了。还有一种原因是少年资本主义与少年社会主义都是新生的舶来品,而古老的封建皇权再专制可恶,却是本家的千年老古董;传统的官场文化再腐烂龌龊,也是自家的敝帚千金,都对后人们太具有一种绝对的亲和力了吧。因此,继续肃清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义流毒,不但是社会主义整个初级阶段的首要的重大的任务,而且也仍是“当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杜光:同上)</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代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最好的圣器就是宪法,现代社会真正地要做好为公民服务就是法律之器的完善完美。唯此,道德上的为人民服务的强烈诉求,才能真正的做到有的放矢,真正的落实到每个公民的社会日常生活细节中的实处。否则,顶多也只是一种形而上的道德表演而已。比喻,一个贫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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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用法治的图解去进一步诠释“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以人为本”,是否可以进一步得出这么一种认识:最大最好的最到位的为人民服务,就是法定的为公民服务的宗旨性;就是宪法赋与每个公民最基本权利的不可剥夺的神圣性;就是为了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伤害的立法服务与执法保护的国家相关部门的不可回避的庄严性。(行政与司法的不作为就是一种非严肃性,更严重的就是一种触法了。)</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总而言之,那些“假、冒、伪、劣”的生产经营行为;那些污染山河,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企业行为;那些寅吃卯粮,吃光祖先资源,以牺牲子孙后代为代价的国家行为;那些成为拖欠农民工血汗工资的政绩工程的政府行为等等。不但在很多方面悖法谬德,也就根本代表不了最先进的生产力;那些滥用国家税收及社会基金的,贪污侵吞国家财产的,乱收各种法人与自然法人费用的,让人民的血汗钱——国家税利脱化成“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玩乐”、“公权谋私”等等,不但在很多方面违法逆德,也就完全代表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那些唯权是瞻唯权是大的人治极权的专制文化,那些博大精深无以复加的传统的官场套路文化,那些浸染到社会的各个方方面面的“潜规则”国人文化等等,不但在文化意识上很多方面与法律文化意识相悖,这也就更无从代表那些人类最先进的文化文明。特别是人类共有的最先进的文化之一——法治法律文化及法律道德文化。</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 </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而唯有合法的最能体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科技含量最高的生产力,才是代表了最先进的生产力;而唯有能被国家最公正的法律制约,又被国家最强大的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都能得到最充分的展现,才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利益;而唯有最能体现公民人格的尊严与国家权限严肃的法治法律文化及法律道德文化,才是人类最先进的文明文化之一。而只有这种宪政民主文化与法治自由文化的强大崛起与广泛深入,才能最大限度的用法的精神及法定的意义,去巩固与发展最先进的生产力,去保障与争取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去更好地沐浴和呵护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生存生活质量与社会的人文关怀。因为民主与法治不但只是一种文明而且其本身就更是一种文化,一种最先进的文化。</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只有让宪政民主文化与法治自由文化和法律文化及法律道德文化,公民文化及公民道德文化,构成了一个国家与民族最绚丽多姿的先进文化图景中,最重要组成的部分及要素,我们才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拥有最先进文化文明的国家。而没有这种最先进文化文明阳光般的照耀和温暖,雨露般的滋润和沐浴,不要说我们最终难成一个拥有最先进文化文明的国家,就是连一个拥有文化文明的国家也远远谈不上,因为这方面仅仅是有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文明,还是远远不够的!(一个国家的各种民族文化,宗教文化,世俗文化,历史文化等等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而唯有法律文化与公民文化,则必须是我们这个社会完全同一的共同拥有的。)</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p></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hans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 mso-ascii-font-family: &quot;Times New Roman&quot;;">也许我们可以说体现道德的代表,只能代表自己。而体现法治的代表,才是一个最根本的既能代表自己也能代表别人的社会性代表——那就是宪法及宪法文化及法定的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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