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爱上小猪

严打之前先下沉(严打明日开始)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一88

3.1.6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 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3.1.11 设系统空调或采暖的商店营业厅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

3.2.10 联营商场内连续排列店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饮食店的灶台不宜面向公共通道,并应有良好排烟通风设施;

四、各店铺的隔墙、吊顶等的饰面材料和构造不得降低商场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规定,并不得任意添加设计规定以外的超载物。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3.3.3 食品类商店仓储部分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商品不同保存条件和商品之间存在串味、污染的影响,应分设库房或在库内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二、各种用房地面、墙裙等均应为可冲洗的面层,并严禁采用有毒和起化学反应的涂料。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一89

2.0.2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2.0.4 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3.2.7 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3.3.3 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料送人细加工间避免反流。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二、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室;

三、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四、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一99

3.1.4 图书馆宜独立建造。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必须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4.1.8 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阅览室毗邻。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减少其对整个馆区的影响。

4.2.9 书库内工作人员专用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坡度不应大于45 °,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4.5.5 300座位以上规模的报告厅应与阅览区隔离,独立设置。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一2000

4.2.10 档案库每开间的窗洞面积与外墙面积比不应大于1 : 10,档案库不得采用跨层或跨间的通长窗。

5.7.1 档案馆的外门及首层外窗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一99

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5.3.2 悼念厅的出入口应设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

5.5.6 骨灰寄存用房应有通风换气设施。

6.1.1 殡仪区中的遗体停放、消毒、防腐、整容、解剖和更衣等用房均应进行卫生防护。

6.1.3 消毒室、防腐室、整容室和解剖室应单独为工作人员设自动消毒装置。

6.1.7 火化区内应设置集中处理火化间废弃物的专用设施。

6.2.5 骨灰寄存区中的祭悼场所应设封闭的废弃物堆放装置。

6.2.6 设封闭的废弃物堆放装置。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7-8-3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汽车容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一99

3.2.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级汽车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出站口宽度均不应小于4m;

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旅客主要出入口应设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并应有隔离措施;

3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距公园、学校、托幼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出人口距离不应小于20m;

4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保证驾驶员行车安全视距。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