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但却总有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毒,将他人带进毒瘾牢笼的同时,也将自己推入了犯罪的深渊。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李红(化名)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李红今年21岁,其男友张康(化名)多次从外地收购运输毒品,在六安城区贩卖,获利颇丰,并拥有两辆豪车。李红在高额利益引诱下,也积极充当“马仔”,帮助男友贩毒。2013年中秋节,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张康驾车前往六阜高速公路附近,向从外地赶来送货的赵锐(化名)手中购买了30克冰毒,并将30克冰毒藏匿于李红住处。称重分包后,李红积极在城区向刘某、林某等人贩卖。2013年10月,李某在裕安区城南镇贩卖毒品时,被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抓获,所持毒品、毒具被当场缴获。
李红“下水”贩毒,危害他人健康,破坏社会秩序,最终也毁了自己的人生,被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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