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趋势分析· 成交量很有可能 大幅提升 大多数房地产业内人士都认为,“这次信贷政策的出台对改善型住宅有着极好的推动作用。”也就是说,如果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将吸引更多的改善型客户出手。市区城北一家房企的相关营销负责人说,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控之后,投资客退场,改善住宅的客户都是自住为主,这部分客户受制于资金周转,开发商苦于滞销,“降低首付比例可以释放有效需求。”
市区江南一楼盘的销售负责人表示,首付六成变四成本身对客户来说影响不大,但这折射出的楼市调控的方向更为重要。因为这意味着对于改善型产品的市场需求,调控方向从“限制”变为“支持”。
作为本轮政策的重点之一,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的调整,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其影响“甚至超过第二套房首付降低为4成”。政策一旦落地,二手房价格很可能会有一个整体提升。由此,二手房市场将迎来一个活跃期。
不排除出现部分涨价现象 至于价格方面,市场人士普遍预计新政策执行后的一段时间将以去库存为主,但也不排除部分热点楼盘在库存压力降低后小幅涨价,二手房因为受房东个人因素影响加大,则可能出现较大规模的涨价现象。
·影响解读· 恢复市场信心作用极大 知名房地产评论员丁建刚认为,救市政策的出台,是救经济,救民生,与“经济下行”抢时间,与“通缩”抢时间。本周一的两颗重磅炸弹,力度和速度都超出人们的预期,之前人们普遍预计是二套房首付降至五成,这马上在资本市场上引起了强烈反应。毫无疑问这对整个市场信心恢复会起到极大的作用。
对于目前市场最为关心的后续政策问题,丁建刚预料整个救市措施并没有告终。可以预计的还有二套房利率,不能再用1.1倍的惩罚性利率。同时,也为地方ZF一系列的救市措施,诸如,人才引进政策,户籍政策,地方税收返还政策,甚至购房鼓励政策,都打开了绿灯。未来一段时间成交量大幅度上升,甚至爆发性上涨,完全可以预料。
相对而言,与新政出台后市场变化最直接相关的整个开发商群体,却普遍显得较为理性,集中的意见是新政策将帮助市场回归到消费和正常交易的轨道上,会推动交易量的上升,但提涨价为时尚早,对于炒房投机重新入市也不看好。
营改增也是一大利好 对于新出台的首套新政,杭州滨江房产董事长戚金兴认为,在这样一个经济新常态情况下,中央ZF积极出台一些利好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稳定、有效可持续发展,为实体经济转型,也为了经济中高速发展做出房地产应有的贡献。
戚金兴认为,在对首套房贷的调整之后,ZF仍会相继推出税收、金融方面相关的配套利好政策。同时,戚金兴谈到:“营改增是房地产的一大利好,尤其对于价格较低的刚需项目来说,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都减免了一大笔钱,但是对于相对利润较高的高端改善型产品而言,影响不会太大。”
此次政策是定向打靶 滨江房产浙中区域总经理纪巧的观点与此相近,他用了“定向打靶”来形容此次的新政策,在他看来,决策层此举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正常消费,从原来的从紧政策,对刚需和改善性居住需求进行支持和鼓励,核心还在于刺激消费。后续的政策储备也还是有的,二套房首付再下调也不是没有可能。 特别是二手房营业税政策的出台,纪巧认为非常重要,因为改善性需求不动,二手房市场就不会动,那没有新旧房源的交替和购房资金的流动,整个市场也就活跃不起来,盘不活。但像2009年到2011年间的疯狂市场,只要对金融的口子不松开,是不可能再现的。
真正解决刚需和 改善性需求买房问题 金华鸿基置业董事长李臻认为,这次新政策出台,是整个房地产调整过程中的重大利好,但不要期望再现经济强增长时期的房地产价格暴涨的市场。决策层出台新政策是为了稳定市场考虑,不是说让房价涨多少,而是真正解决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买房问题。房产作为保值工具有其实用性,但增值的可能性则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不是两条政策就马上可以实现的。
·还有四条新政策· 土地和户型新政策调节供应端 因为对本周一两条政策的力度和速度超预期感到兴奋,不少人忘记了同样是刚刚出台的国土部和住建部四条新政策,对于市场的影响其实同样深远。
“3·30”新政策集中帮助购房者降低首付,降低税负,利好体现在需求端。相对应的,三天前的国土部和住建部的新政策则聚焦在供应端,用限制新增土地供应,灵活变动存量土地用地性质,房源套型面积突破原有“70/90”政策限制,来使得库存量新增的压力减轻,存量的产品也能更适应市场需求。
3月27日,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出台四条举措促进楼市平稳健康。首先是限制新增供应。要求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同时允许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根据市场状况,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其次是优化产品结构。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调整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以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第三是扩大去化渠道。进一步明确市、县可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我市房地产业界认为,前面三条政策重在去化库存,说明新政的主要目的是化解楼市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也体现了行政调控手段的进一步退出。“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实则是对“70/90”政策的松绑。
2006年实施的“70/90”政策,要求90平米以下住房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已经不再符合时代和市场的需求,特别是不符合广大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户型作出调整,实际上是将住房产品的决定权交还给了市场。
当然,新政的实施也需要加强监管,把握好尺度。如新政首次提出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这一方面有利于调整用地结构,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但另一方面,其前提必须是符合总体规划。
新政的实施必须防止趋利的短视行为导致乱改规划,埋下隐患。在要求市、县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的同时,也应该加大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发动社会的舆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