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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法官,您是不是将我纳入黑名单了呀,我怎么买不了动车票了啊?”,近日,裕安区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接到当事人的主动来电,这对于平时见惯了被执行人常玩隐身伎俩执行法官来说,着实让人吃惊了一把。
原来,打电话的人叫唐某,2013年其向原告关某借了5000元钱用于周转,不料,借款到期后,唐某一直未能偿还借款,关某无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仍然未能履行偿还借款义务,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然而此时,执行法官却再也找不到被告唐某的影踪,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查询不到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只好依法将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料,该日,唐某因急着到外地办事,但却在买动车票的时候被告知已被“拉黑”如今,被告唐某遂通过原告关某迫不及待迫的电话联系到办案法官,主动履行了剩余的还款义务,并请求法官尽快将其拉出“黑名单”。
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其威慑效果逐渐显露,且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和生活,有力的打击了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的行为。(潘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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