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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公安局曹庙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徐某报警,称其被人在网上诈骗500元。民警随即对这起网上诈骗展开侦查,诈骗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徐某称其于2016年10月份左右通过QQ加一网名叫高某的好友,经过长时间的聊天,高某自称是搞网上电子产品销售的,主要经营手机等电子产品,且称所销售产品便宜保真。在高某不断的推销下,徐某考虑到其父亲的手机破旧需要更换了,于是通过与高某联系,网购一品牌手机,手机打过折后500元,并通过网上支付成功。12月20日徐某收到快递包裹后打开发现,快递来的并不是手机,而是一个名为“VIVO”商标的“充电宝”,所谓充电宝也只是一个外壳,并无充电使用功能。徐某随即联系网友高某,对方只回应一句话:“你去报警,我就诈骗了,我的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警察处理不了我。”然后再也联系不上了,这时徐某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随着国家对快递业实名制的严格管理,网购诈骗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诈骗犯罪份子组织利用未成人进行网上诈骗。诈骗份子清楚,实施网上诈骗后公安机关很容易通过快递通道找到犯罪嫌疑人,犯罪份子就利用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空子,知道就是被公安机关查获后,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的刑事处罚也是非常轻的,甚至不予处罚。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网上诈骗这一新的诈骗犯罪现象的出现,给公安机关打击网上诈骗犯罪增加了难度,同时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多加警惕,要选择那些正规合法信誉好的网店进行网购,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财产不遭受损失。(张正武 周成银 记者 徐有亭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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