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省长信箱”留言,咨询该问题,得到了安徽省人社厅的答复。安徽省人社厅称:《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11月,今年暂不考虑调整,计划2018年予以调整。 此前,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11月1日实施,调整后,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元、14元、13元、12元4档。与上次调整相比,各档月工资标准增长幅度均超过20%。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上海、深圳、天津、北京、江苏、山东、吉林、内蒙古、湖北、河南、福建、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湖南、青海等1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上调,目前,上海、深圳、天津、北京这四个城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为全国最高;深圳次之,为2130元;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首次突破2000大关,达到2050元;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刚好为2000元。
2017年17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与工资指导价不同,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视为一项硬性“门槛”,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因而,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受到劳动者的关注。 作为一项保障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如何维权?记者了解到,劳动者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加付赔偿金,则由作出责令支付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每拒付1名职工罚款2000元的标准给予行政处罚。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有什么影响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最低工资上调,意味着你的到手工资也会跟着上涨,这是最直接的影响。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你的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的增长。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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