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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舒城:城东这个地块要拆迁了!(附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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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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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域县域区城东农贸市场及周边域中村改造
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推进县域区域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域乡规划法》、《安徽省国土资源 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 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 定本方案。
—、项目范围
具体详见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红线图5
二、 项目实施单位
城关镇人民ZF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房屋拆迁和 补偿安置工作,
三、 签约期限
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
四v被补偿物合法性确认
(一) 被拆迁房屋的权屬、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依据有 效权属证明记载或ZF相关取能部门现场认定为准,并张榜公 布.
(二) 经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枇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 偿。
(三)在项目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 屋用途的,以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不子补 偿,
五、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 安置人a确认
(1) 安置人D界定截止时点为2017年11月21曰,
(2) 安置人D认定:属本次拆迁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且享有宅基地分配权利的人员,安置人〇由本户申请,经村委 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认定。
2. 安置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行货审补偿、购 房券安置或实物安置,具体方式由被拆迁户自行选择。补偿安置 后,被拆迁户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保障性住房。
       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户放弃安置,选择货吊补偿的, 对经合法认定的被拆迁正房按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 的2倍给予一次性补偿„
       被拆迁户选择购房券安置的,依据确定的安置人口, 人均按照45 ^的面积,比照就地或就近类似房地产评估市场价, 扣除土地出让金165元/m2、土地征转费用150元/_和相应的结 构差价等费用,其佘袞转化为货币金類,若被拆迁房屋其合法建筑面积超过人均45 ni2的,按人均45 ni2安置,超出部分面积按集 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结合成新给予货帝补偿;若被拆迁房屋合法 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5 ^的,经被拆迁户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 以增购到45 増购面积按框架结构补偿基准价(94G元/_)结算,被拆迁房屋装饰装潢、附属物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等是否计入购房券金額,由被拆迁户自主选择。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由ZF提供安置房安置s 人均基本安置建筑面积35 优惠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30 m2,价格按照《关于2016年度舒域县域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安置房 产权调换有关价格及公摊面积结算标准的通知》(舒重〔2016〕 13号)规定执行。安置房现房房源位置:七星安置小区;安置 房期房房源位置:鹿起•尚域小区,
3. 屬于“一户多宅”的,待房屋全部拆迁芫毕后予以安置B
4.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或买卖房屋的, 不享受人D安置政策,
5. 集体土地上沿街一层正在从事商血经营、连续经营两年以 上、经营证照齐全且经合法挂认定的正房(住改非 >,经域关镇 人民ZF审核,对沿街一层实际经营并经合法认定的正房可给予 适当补偿.
(二)被拆迁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六安市 人民ZF关于调整六安市被征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2〇15〕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 过渡方式
(一) 被拆迁户放弃安置,选择货吊补偿的,支付12个月 的临时安置费。被拆迁户选择购房券方式安置的,支付6个月的 临时安置费。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过渡期限按照协议约定, 若提前交房或超出规定期限交房的,按实际过渡斯计算,现房安 置的,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s临时安置费的发放以户为单位, 领取一套安置房后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s
(二) 过渡期自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腾空 之曰起开始计算。
(三)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的补助标准按照《舒城县2016年 度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助标准》(舒征 管〔2016〕59号)执行.
七、 奖励
(一) 凡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 迁户,可享受4000元/户的t约奖,享受後约奖对象为每宗宅基 地上的正房拆迁户,
(二) 凡症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 迁户,可按正房建筑面积最高可享受120元/ni:的提前筌约奖, 提前签约奖设置期限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八、 工作程序
(一) 宣传发动.县房屋征收部门和域关镇人民ZF、相关 主管部门等在项目范围内开屣补偿安置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 调查登记.县房屋征收部门、域关镇人民ZF对项目 范围内的房1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安置人口等情况组 织调查登记,被拆迁户应当子以配合,被拆迁户不子配合造成估 价失实或者其他后杲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调查结果在项目范围内向被拆迁户公布,被拆迁户对调查结 巣有异议的,应当在调查结果公布之曰起3曰内向项g实施单位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项目实施单位应当组织复核,并公布复核结 杲,
(三浒估.本项目范围内拟建安置房的评估市场价参照《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实施评 估,评估时点为2017年11月21曰。
(四Mh#、搬迁、安置.
1. 被拆迁户放弃安置,选择货年补偿的,往签订拆迁补偿安 置协议时,一次性结清补偿款。
2. 被拆迁户选择购房券安置的,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时,领取购房券,结算补偿款。
3. 被拆迁户选择实物安置的,按照先签约先腾空先选房的原 则进行.被拆迁户按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结算相关补偿款。
4. 被拆迁户搬迁时,不得破坏已列入补偿范围的房屋结构及门窗等,如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及相关责饪由被拆迁 户自行承担,
九、其他
(一)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秉公办事,按规搡作,做到公 开,公平、公正I所有涉及拆迁补偿的政策规定、补偿结杲一律 在拆迁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玩忽莰守、滥 用职权、掏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二) 被拆迁户骗取补偿安置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鼓励举报,查实奖励。对于反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 题实名举报且为第一举报人的,经查属实的,按挽回经济损失数 额的10%-20%奖励第一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县 监察局0564-8621227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0564-8670522,
(四)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項目地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本 方案内容与我县之前有关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内容不 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微信图片_20171123095741.jpg
来源:舒城县征管局,内容仅供参考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7-11-23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图看的我眼睛都疼,还是看不清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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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东农贸市场在哪 ~ ~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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