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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多,城区停车是越来越难。近日,有市民反映,东大街附近的棚场街不少公共泊位,被商家放置锥捅和石墩占为己有,不给社会车辆停靠。
接到热线后,记者来到棚场街,街两边都划定了不少公共停车泊位,大部分泊位的车辆都停放有序,但有一些公共泊位上放置了锥捅,禁止停车的挡板,甚至还有的放置了石墩,不给社会车辆停放。
司机:自己门口,堵着了,影响他们做生意,但我们停车不好停了。这边有摄像头,拍上了怎么干呢?车子多,不好停。 司机:停车不好停,我们在这转了有接近半小时了。走了四五条街没有停车位。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还提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依法给予罚款,若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看见棚场街的不文明行为,记者想起了红街首府大道以前也是如此,后来经过交警、城管部门的合力整治,商户门前放置锥捅的现象明显得到改观。
在此,也希望各商户和市民要自觉做到不霸占公共停车位、文明停车,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管理查处力度,让公共停车泊位不在被占用。大家共同营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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