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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辆新车本来是高兴的事情 但是提车一年就出现故障 反复维修依然毛病不断 你 还高兴的起来么?
近日,六安的丁先生向周报君投诉,新车买来刚一年多,方向盘却出现异响,这令他倍受苦恼。
投诉记录
2016年5月底,丁先生在东风日产伟恒4S店,购买了一辆东风日产奇骏轿车,提回家后刚开一年多,他发现该车在转动方向时总会传来“咕咕咕”的响声。
(网络配图)
丁先生随后联系了东风日产4S店,对方说问题不大,就先给车更换了机油,但换了机油方向盘依旧有声音,于是4S店承诺等到第一次保养时帮其检查。
第一次保养期到了,维修人员对着丁先生的爱车拆了又拆,试了又试,最后说已经处理好了。
然而,还没使用几天,该响声竟然再次出现! (网络配图)
丁先生连忙给4S店打电话,对方这时又声称:你随时过来,我们给你上点润滑油就好。
3月12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城南的六安东风日产伟恒4S店,提起丁先生方向盘异响,店家表示保养时对其车辆进行过检修,并没有发现问题,在保养后也没有出现异响,应当是丁先生驾驶不当,或车辆缺少润滑油造成的,若丁先生的爱车日后还有异响问题,东风日产4S店将继续为其提供维修服务。
3月13日中午,记者了解到,丁先生已与东风日产4S店达成协议。
律师点评:
在新买车辆发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找销售厂商及建立维修保养合同关系的4S店解决处理,根据《家用 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结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对于新买车辆若存在产品质量瑕疵,消费者可要求经销商根据合同约定置换配件或维修,也有权要求经销商将久修不好的车辆转到其他的4S店进行检测、维修。
由于汽车领域专业性较强,很多时候消费者无法鉴别问题的根源,只能单方面听取4S的意见。在出现车辆问题多次维修依然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反映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向主管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要求进行质量鉴定。
最后,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选择知名的经销商进行交易,在购买过程中要充分行使知情权:对销售合同及售后服务条款要了解清楚,完善合同条款;对经销商关于车辆特别事项的宣传、陈述予以书面确认记录。同时也应当妥善保管“三包”凭证及相关的收费单据。当出现车辆质量标准、配置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便可以此向经销商维权。若双方对纠纷未能达成一致,也可根据留存的证据材料反映到消费者保护协会,或通过依法申请仲裁、起诉至法院等法律手段来维权。
(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孙思莹)
你经历过啥奇葩食品、消费陷阱、
霸王条款、恶言恶语……
现在统统都说出来!
再也不要忍受各种欺诈! 来源:六安新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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