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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滨湖寿春中学2018年高一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合教秘〔2018〕103号)和合肥市教育局【2018】97号文件精神,秉承着“人民对美好教育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办学理念,积极服务于2018年中考考生,满足社会部分需求,我校在2018年继续面对合肥市区以外(含四县一市)的2018年中考考生进行自主招生。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自主招生简章。 【计划】 2018年我校对合肥市区以外(含四县一市)自主招生计划为120人。 【报名】 1.报名条件:合肥市区以外(含四县一市)2018年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评价优良,成绩优异,初中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表彰。 2.报名方式:2018年5月23日(周三)—6月10日(周日)期间登陆合肥滨湖寿春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3.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户口本(学生页);初中阶段成绩报告册(即素质报告单);初中阶段获奖证书;报名申请表。以上材料报名时拍照上传到报名表对应栏目。 4.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约7个工作日后,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初审合格者请于6月12—15日从我校校园网站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须知:所有复印件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有效,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录取后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建学籍资格,产生其它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自负。 【考核】 1.考核时间:6月17日下午。 2.考核内容:人文素养、科学素养 3.考核范围:与初中阶段所涉及学科素养一致;
【录取】 1.录取办法:由合肥滨湖寿春中学自主招生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计划,自主择优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 2.审批与公示:考核合格,初步录取的结果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合肥市教育局审批,经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将公布在我校校园网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地当年普高最低控制线,否则不能录取。 5.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后将成绩通知单(原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送交我校高中教学部以便办理学籍。 6.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需放弃考生当地中考志愿填报,否则不能录取。 【收费】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按年收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湖北路(666号)交叉路口(新省委省政府向西1500米左右) 咨询电话:0551-62984126 62984127 62984125 13339100304(请尽量在上班期间拨打) 微信公众号:hfbhsczx(二维码见下面) 注:1.详细信息请继续关注我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我校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的前提下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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