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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无业少年入室盗窃 以身试法最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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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业少年郑某17岁,本该是读书学习、积极向上的年龄,不想其因迷恋网游,辍学在家,因没钱上网,便起歹意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并最终以盗窃罪对其定罪处罚。  2011年9月13日12时许,被告人郑某发伙同黄某某、钱某窜至本市裕安区顺河镇古城村下圩组程某某家西侧,因此处正在建楼房,无人看管,遂三人由二楼顶跳至程家二楼顶,再进入二楼房间,在抽屉内盗走现金3000余元及一枚钻石戒指,经鉴定被盗钻戒价值7000元。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在校成绩较差,因此辍学,常与同龄少年迷恋网吧,由于缺少必要的经济支持,遂实施了犯罪活动。被告人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其母身患疾病,对被告人缺少必要的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严惩。被告人郑某某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自愿认罪,事发后,被告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宽处罚,希望被告人能够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改正错误,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有用之人,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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