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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时许,在无为县襄安镇金牛路段,襄安交警中队民警,在对一辆三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内堆放着20多个液化气钢瓶,在烈日的暴晒下非常危险。
经查,驾驶人王女士只有C4驾照,所驾车辆也逾两年未进行安全检验。王女士在没有取得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私自运输危爆物品。 经过清点,三轮摩托车共装有25个充了15千克液化气的钢瓶,如同25个“定时炸弹”,民警通知燃气站对液化气罐进行转货。
民警对王女士涉嫌准驾不符、车辆逾期未检、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等多项严重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00元、记21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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