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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寿县老城区交通压力,提高通行能力,让群众过一个安全、顺畅、文明、祥和的节日,寿县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春节期间严格禁止公务车辆进入老城区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严格禁止县内公务车辆进入老城区,同时,对公车在春节期间进行封存,严禁公车私用。
根据通知,此次禁行的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8∶00至2月7日(正月初八)8∶00。特殊警务、医务、消防、城管、交管用车以及在古城内办公单位的公务车辆可视情进入老城区。对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老城区的公车,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新城区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改乘其它交通工具或徒步进入老城区。
春节假日期间,寿县县直单位和乡镇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在行政中心、城投大厦等办公场所和固定停放场所,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酒后驾驶等,不得将公务车辆停放或出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歌厅会所等娱乐消费场所。
限行期内,寿县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违规进入老城区的公务车辆进行通报曝光,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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