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来到红叶花园洋房4号楼,见到了车主周先生。他向我们介绍自己的车辆是公司车,上周五就停在4号楼楼下,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车主周先生 这上面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砧板掉下来把咱们的车后挡玻璃和盖子砸坏了,玻璃砸碎了。砧板当时在上面。
事后,周先生立刻找到了物业并报了警,却未能找到砧板的主人。
车主周先生 都帮我们在积极走访,在寻找砧板的家主,但是到现在都没找到,也不知道从哪里掉下来的,搞不清楚。
小区物业负责人张建庭 因为我们家的监控照的路面,并不是对高空上面覆盖,这一块的效果不是太好。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损害,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另根据国家物权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采访中,周先生还告诉记者,因车辆损失较小,已不再进行追究,楼上住户要引起为戒,希望今后不要发生类似事情。
车主周先生:希望我们住在高楼的人啊不要把重的东西不要放在窗台,这样下来比较容易砸到人,到时候后果是比较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