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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未婚妈妈网络通缉薄情郎引发争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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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30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也曾经快乐过
曾经的甜蜜,已如过眼烟云


昨天到妇联申请援助,工作人员告诉我,目前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司法程序行不通,她们鼓励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她们在听到我说这个男人的姑妈在南京有家公司时,曾提出让我去找她,让她先垫付一点孩子的抚养费,毕竟那个孩子跟她也有血缘关系,可是我说这个办法行不通,因为她说要理性地对待我们,这种“理性”等同于“不要有人性”。当我提出自己在最后一步的做法时,她们也认同了,因为这是被逼的。我的最后一步,就是在全国各大网站BBS发出网络通缉,是的,我希望有好心人帮我找到他,也希望他可以避无可避,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
卢俊,男,生于1982118







这是去年11月11日,我们一起参加光棍节的活动




这是我们的女儿,从生下来,就被她的爸爸抛弃了

他的小姑妈在南京有家经营电子元器件的公司,并且在深圳和香港都有分公司



我简单介绍一下与他交集的过程



相遇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200586日西祠只爱陌生人!三周年聚会上,当时只是略微有好感,后来他进一步地约见,让我开始动摇。我是个有过故事的女人,所以在开始之前,我会很担心,直到我将自己的很多事情,包括健康问题告诉他的时候,他表示能接受,于是我们才在一起。



动摇

渐渐发现他并不是因为喜欢而跟我在一起的,可是我却割舍不下。他也隐瞒了很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6-9-30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通缉”男友

  昨日,在某网站“只爱陌生人”论坛上,一条名为《忍辱生下孩子,奢望宝宝能见父亲一面!》的帖子引来了1000多条跟帖。帖子是一个网名叫“意悠然”的女子在9月26日9时35分发布的。“意悠然”用3000多字的篇幅述说了她跟一个24岁的男子在网络聚会上认识、同居并怀孕的过程,但因为“意悠然”自身方面的原因和男子家人的反对,最终没能结婚,男孩也突然消失,至今没有出现。在生下孩子并与男子的亲属交涉无果后,“意悠然”选择了“网络通缉”的方式找人,“我的最后一步,就是在全国各大网站BBS发出网络通缉,希望他可以避无可避,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意悠然”说,最想的是让孩子见见父亲,“现在孩子每个月的花费已经让我觉得很吃力,我的父母也在跟着我艰难地熬着。我们都有错,所以我不想去追究过去的事情,我要做的是对孩子负责,也希望他像个男人。”

  帖子中还贴有10张相片,包括两人的合影、婚纱照和婴儿的相片,并公布了孩子父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以及毕业学校和时间。

  引起轩然大波

  截至昨晚7时30分,这条“通缉令”的点击率已经达到近2万次,有近900名网民跟帖1100多条。多数网民在对“意悠然”表示同情的同时,纷纷用激烈的言辞对“负心男”进行指责,其中不乏谩骂和诅咒,并有人开始查询男子的行踪。但也有少部分网民发表不同意见,认为“意悠然”本人也负有责任,有人翻出“意悠然”以往发布的帖子,指责“意悠然”过去的经历,认为她并不值得同情。

  在激烈的争论中也不乏冷静的声音。有不少网民认为,“意悠然”的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导致事态更加严重。一位网民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孩子来承担大人的错。

  除了这条“通缉”帖外,还有十几位网民另外发帖对此发表看法,从内容看,其中一些人与当事人双方都比较熟悉,他们分别支持各自的朋友,相互指责,甚至攻击谩骂。

  论战也将男子的姑妈牵扯了进来,因为她曾经代表侄子出面跟“意悠然”交涉过。几名网民公布了男子的姑妈在南京的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记者联系到她时,她表示“小孩子的事情我也不清楚,跟我的公司也无关”,她也不知道侄子的行踪。

  应该通过法律途径

  “意悠然”这样在网上张贴他人个人信息,以网络搜寻的方式,来寻找自己要找的人,部分网友甚至将当事人亲戚的单位地址以及电话公布在网络上,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此记者咨询了南京圣典律师事务所周结晶律师。

  周律师认为,只要“意悠然”有证据证明孩子是她与她在网上所公布的被搜寻人所生,虽然两人是非婚生子,但对孩子来说,其父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现在孩子的父亲消失了,作为母亲,“意悠然”理应替自己和孩子维护正当的权力,现在通过网络方式,公布其父亲身份信息和照片等方式来寻人,也未尝不可。“意悠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在网上张贴孩子照片,也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找到孩子的父亲,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说,也是可以的。

  至于部分网友将孩子父亲的姑妈的公司地址和电话等公布在网上,并号召网友打电话等,周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妥,属于恶意透露他人隐私,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被侵权主体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部分网友在跟帖中,对被搜寻的人使用一些过激的言辞,比如衣冠禽兽、畜生等一些攻击性言语,是否涉及侵权,周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网友采用一些带有明显恶意攻击性的语言,已经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周律师还认为,目前对“意悠然”来说,应该到法院起诉孩子的父亲,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小孩的正当权益。

  是否属于

  网络暴力?

  网络寻人这种方式,近年来在一些网络论坛上屡见不鲜。发帖者一般都选择人气旺、点击率高的网站,且大多是以弱者的身份,来博取广大网民的同情。回应者大多也是站在支持弱者的立场,这样短时间内点击率陡升,以吸引更多的人注意。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徐翔博士认为,这种网络寻人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到最后都变成了一种网络通缉,实际上就是一种网络暴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很多人就利用了网络发言自由的特点,发布一些言论,对那些违背传统道德和社会伦理等的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希望借助网络这个强大的力量,迫使相关的人改变其言行,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徐教授说,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能使一些有违规行为的人,在网络舆论压力下,校正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徐教授认为,虽然网络通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等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网络舆论难以控制和引导,最后往往会出现一些违规的地方,这样就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的性行为可能避免不了

但是千万别未婚先育子,你不一定就能碰到负责的男人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见得,我朋友好像有很多都是奉子成婚滴[em07][em07][em07]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色极致诱惑——美到你不忍心触碰 [24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9][em09][em09][em09]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伙挺帅地。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男滴怎么这么像咱论坛的河马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9-3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楼上的说的一个大寒中`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6-9-30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语惊醒梦中人!真的像河马!!!!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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