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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中店乡村民捡30多万不为所动 拾金不昧传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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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金安区中店乡南乡村一农妇在上班途中拾到路人丢失的存折、耳环、手镯等价值近30万元的财物,夫妇俩不为巨额财物所动,在几经辗转联络后,终将财物归还失主,在当地传为佳话。
    12月3日上午,中店乡南乡村月牙组农妇舒海荣在家吃过午饭后,骑上电瓶车赶往悠然南山度假区上班,当她行驶到南山加油站旁时,突然看见前面地上有个女式挂包。舒海荣停下来捡起包,发现里面放有数张存折,还有金耳环、金手镯、现金、身份证等贵重财物。舒海荣心想,丢包的失主一定急坏了,她立即电话叫来了丈夫何传武,夫妇俩一合计,决定到村部请村干部帮忙。正在蹲村工作的乡联村干部按照失主包中身份证地址,通过电话逐步联系到失主所在的先生店乡某村,由村负责人找到了失主李某。5日下午,李某夫妇带着一面印有“拾金不昧”的锦旗赶到中店乡南乡村,在乡村干部的见证下,何传武夫妇将捡到的所有财物“完璧归赵”地交给了李某。同是身为农民的李某夫妇为辛劳一生的积蓄失而复得感激不尽,当场拿出一千元酬谢好人,被何传武夫妇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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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就要这样的市民。{: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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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彩霞 发表于 2012-12-14 09:35
和谐社会就要这样的市民。

精神很是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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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归还给失主,那就犯罪了,这年头捡到别人财物必须上缴。否则,你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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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朴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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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wei.yu333 发表于 2012-12-14 12:00
不归还给失主,那就犯罪了,这年头捡到别人财物必须上缴。否则,你试一试。

上缴?缴给谁啊  那为啥我掉钱就没人还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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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探长 发表于 2012-12-14 12:24
好朴实的人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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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店乡的好人啊,南二十铺的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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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还是安徽人淳朴啊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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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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