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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老师、为人师表、竞利用孩子们的尊重在课堂上做下流之事,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吕传树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传树系寿县三觉镇三觉第一小学教师。2011年秋学期至2012年2月间,被告人吕传树为寻求刺激,利用工作之便,以给学生讲解数学题为名,先后多次在课堂上,对所教班级的5名不满十四周岁及1名刚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胸部进行摸扭,致使这些学生身心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吕传树为寻求刺激,利用教师身份,多次在上课期间,在教室内当众对五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实施猥亵,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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