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蛋炒饭

开动你的脑筋,智力大挑战的游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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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9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9-1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7期题目》:

炎炎夏日,海边度假村里,住满了来避暑的游客,白沙蓝水的海滨热闹非凡,人们泡在海水里洗海水澡和在海中畅游。然而,最近一段时间,却出现一个幽灵般的贼,在度假村的客房里连续偷窃游客的贵重物品。

  警方经过多方调查访问,渐渐摸清了这个罪犯的体貌特征,于是请画像专家画了罪犯的模拟像四处张贴,提醒游客注意,发现后及时报告警方查缉。 很快,一位宾馆服务员向警方报告,该宾馆新入住的一位客人与模拟像上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像。

  警官们获讯后迅速赶到该宾馆,在服务员指点下敲开了这位客人的房门。这位客人确实长得和模拟像上的犯罪嫌疑人极其相像,唯一的区别是,客人梳的是大背头,而犯罪嫌疑人则是三七开分头。

  当[wiki]警察[/wiki]拿着模拟像要求客人随去警局接受调查时,客人立即指出了分头与大背头的区别,并称自己已来海滨休假半月有余,有许多大背头的照片可以作证,只是刚搬了个宾馆而已。说着,客人拿出许多彩色照片,来证明自已一向是梳理 大背头发型的。

  警官们有些疑惑了,会不会只是长得相像而已?这时,宾馆服务员悄悄地向警官们建议,带客人到美容美发厅做个检测,就能弄清真相。请问:这个检测应该怎样做

公布正确答案:

服务员的建议是:把该容人带到美容院剃成光头,三七开式的分界线就会明显地暴露出来。因为盛夏在海滨住了半月以上,分界处的头皮和面部一样会受到日光的强烈照射,头发剃先后,光头上就会出现一条深色的分界线。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1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8期题目》:

某日小偷饭饭和平常一样,顺利的将公车里的三个乘客的钱包窃走了。
  他先偷了一位穿短裙小姐的钱包,接着他偷了一位身着西装的中年男子的钱包,最后他掏了一位中年妇女的口袋。
  小偷饭饭下了车,连忙跑进旁边的厕所,高兴地检查起自己的“战利品”。那位小姐的包里有10元,中年男子的包里有20元,中年妇女的包里只有5元。
  “都是穷光蛋。” 正当小偷饭饭感到不悦而皱眉头时,他发现和这三个偷来的钱包放在一起的自己的钱包不见了,那里装着500元钱呢。
  不仅如此,他的口袋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在偷别人东西之前,最好先注意自己的口袋。”“畜生!还有比我手段高明的贼。”小偷饭饭愤恨地说。
  请问:这三个人中,是谁偷了小偷饭饭的钱包呢?

穿短裙的小姐偷的吧,因为其他两人偷的时候,就不知道哪个钱包是小偷自己的了。。不知道对不对啊

答案正确,奖励5个金币~~

[此贴子已经被Seven于2005-9-20 21:05:52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9期题目》:

  9月11日,S市的一家[wiki]银行[/wiki]被盗了。警察抓到了四名嫌疑犯,对他们进行了审讯。每个人都只讲了四句话,并且都有一句是假话。现照笔录记述如下:
  约克:“我从来就没有到过S市。我没有犯盗窃罪。我对犯罪过程一无所知。9月11日我和瑞利一起在W市度过的。”
  凯曼:“我是清白无辜的。我在9月11日那天与瑞利闹翻了。我从来也没有见过约克。约克是无罪的。”
  哈桑:“凯曼是罪犯。瑞利和约克从来也没有到过W市。我是清白的。是约克帮助凯曼盗窃了银行。”
  瑞利:“我没有盗窃银行。9月11日我和约克在W市。我以前从未见过哈桑。哈桑说约克帮助凯曼干的是谎言!”
  请你根据四名嫌疑犯的上述供词,指出谁是盗窃犯?

偶又来了,是凯曼,呵呵,这个比较麻烦,伤了不少脑细胞啊

答案正确,奖励5个金币~~~



[此贴子已经被Seven于2005-9-23 12:21:11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2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理睬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2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3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0期题目》:

  去年5月7日中午,S市发生了一起抢劫银行案件。
  几天后,警方找到了嫌疑犯。当名侦探Seven向他要当天不在现场的证明时,他交出一张照片,并说:“那天我在W市。我去游览了那里的公园。你瞧,这是那天一位女学生给我拍的。”照片上,长着美丽的长角的[wiki]梅[/wiki]花[wiki]鹿[/wiki]正吸引着不少游人。
  “甭用假照片骗人,这是秋天或冬天拍的。”Seven干脆地说。
  那么,Seven怎样一看照片就识破了谎言的呢?

好象[wiki]梅花鹿[/wiki]秋冬天才有角

答案基本正确,奖励5个金币~~~


[此贴子已经被Seven于2005-9-23 12:21:50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8]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7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1期题目》:

李黑醉酒后常常称自己杀过人。

这天,李黑又多喝了酒。喝醉后对酒友说:“昨天我把一个有钱的[wiki]商人[/wiki]推到了深沟里,得了很多钱。”酒友信以为真,就把李黑告到了官府。

这时正好有一妇人来告状,说有人把她丈夫杀死扔到了深沟里,丈夫外出做生意赚的钱也都被人抢了。 县令随妇人去验尸,尸体衣衫褴褛,没有头颅。于是县令说:“你一人孤苦伶仃的怎么生活呢?一找到尸体的头颅,定案之后,你就可以再嫁了。”

第二天,与妇人同村的张鬼来报告说他找到了尸体的头颅。

这时,县令忽然指着妇人和张鬼说:“你们两个就是罪犯,还敢诬陷李黑?”

两人不服,待县令把证据摆出来之后,二人不得不承认勾结一起,谋害该妇人亲夫的事实。

请问:县令的证据是什么?

我想应该是这样:

因为在深沟里,隔着那么远,妇人居然可以一口认定无头尸体是其丈夫

自是有问题,

而张鬼能找到其头,自然是共犯。

偶说不出来,反正是那个意思。

不完全,基本正确~~~

[此贴子已经被Seven于2005-9-28 18:22:46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2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黑自称杀的是很有钱的商人,而尸体却以衫褴褛,可见不符

而李黑又说是推倒深沟里,有饿就是说是在人[wiki]活着[/wiki]的情况下推下深沟死的

妇人说的是杀死以后扔在深沟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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