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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杂谈] 新交法如何体现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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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04年5月1日新交法颁布以来,虽然我国具体的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中,但在半年多的交通事故处理中,法院在判决中已经更多地参照了新交法的精神。有关律师表示,新交法一个突出的变化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体现了更多的人性化,同时,新交法也给了法官更多的的自由裁量权。
       近日,我们收集了我国发生的多起和新交法相关的事故案例。
   
   
1、赔偿费标准就高不就低
   
        2004年6月,宁波人孙某驾驶轿车在嵊州地段发生交通事故,孙某当场死亡。责任书认定孙某为次责。后孙某的亲属起诉到嵊州法院,并提供了一份宁波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要求按宁波市的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予以照准。
    新旧法差别:
    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死亡赔偿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事故发生地为标准。
    新交法:以受诉法地为标准,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高于受诉法院地标准的,死亡赔偿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律师观点:宁波是计划单列市,宁波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均高于浙江省标准,所以,孙某亲属的诉请能得到支持。
   
2、死亡补偿金城乡有差别
   
        2004年3月,非城镇户口的钱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当场倒地身亡。汽车方为全责。钱某的亲属办好丧事,听说到5月1日新交法实施后,死亡赔偿金有数十万元,丧葬费也有所提高,于是就等到5月10日起诉。但法院最后判决钱某的死亡赔偿金为108620元,丧葬费为10426.5元。钱某的亲属百思不得其解,同样是一条生命,为什么城镇户口的会比非城镇户口的值钱?
    新旧法差别:
    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死亡赔偿金是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新交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律师点评:从以上不难看出,死亡补偿金区分了城镇居民户口和非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同计算方式。新的死亡赔偿金采取了以受害人死亡导致家庭整体收入减少的“继承丧失说”,确定了20年的赔偿年限,又根据城乡的实际收入区分了城镇居民户口和非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同计算方式,避免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实际所花费的丧葬费已远远超出了浙江省原先制定的2000元的标准,新法做了及时的调整,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3、被抚养人抚养年限延长
   
        2004年5月7日,宋某驾驶中型货车,从常州驶往乐清,途径绍兴路段时,与从西向东横过设有隔离带的机动车道的林某相撞,造成林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林某上有父母,子女三人,均需抚养。法院最后判决宋某承担抚养费85740元。
    新旧法差别:
    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抚养至16周岁;5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新交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抚养期延长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律师点评: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医疗保健质量的提高,男女平均寿命不断提高,新法基于现实调整并重新确立了新的抚养年限起算点和期限。对计算方式也做了调整。
   
4、法官自由裁量权大了
   
        2004年12月8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有雾。在一级公路清风地段,由曹某驾驶的解放牌全挂大货车发生故障停在路上,未设置障碍标志。朱某驾驶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去上班,撞上了曹某的大货车,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诉至法院,法官根据现场勘察、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认为应由曹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为宜,遂以此进行了判决。
    新旧法差别:
    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处理民事赔偿的直接法定证据,并且规定了如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GA机关重新认定的救济途径。
    新交法则没有上述的救济途径。
    律师点评:在本案中,法院根据一系列的相关证据,认定曹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在行车过程中遇障碍物临危措施不力,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但其是否合法、真实、是否具有关联性还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查。新交法充分发挥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GA机关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有错误的,在判决中可以不予采纳。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6-2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hy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6-2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应该学习!更加人性化!
好贴!:pf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10-1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帖子要保存!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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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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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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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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