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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举报局长不查局长查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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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员举报局长不查局长查警员?
文章提交者:歌斐木 加帖在 猫眼看人
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是,在有的时候,公民这项权利也有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而且,还会发生被举报人不仅没有被问话,举报人反而被问及是否参与举报的荒唐事。

  28日,网络出现《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GA局长》的帖子,帖文称当地15名警员实名举报郯城县GA局长孙钦刚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虽然该系统的上级部门来人调查过这件事,但是,被举报人即GA局长不仅没有被调查,被举报人反而被问及是否参与举报。结果,GA局长孙钦刚则表示,举报纯属告黑状。(7月30日 新京报)

  GA局长孙钦刚有没有问题,举报人是不告黑状,笔者不敢说,但是,从这件事来看,笔者认为,至少有“四个不正常”。

  其一,警员举报县GA局长的FB问题,应该由县级反FB部门来调查,不应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业务部门来调查,因此,笔者认为,山东省GA厅和临沂市GA局来人调查郯城县GA局长孙钦刚的FB问题,不符合反FB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也很容易使人产生“内部问题内部处理”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操作嫌疑,因此,笔者认为,这一处理方式有点不顺,也有些不正常。

  其二,被举报人孙钦刚有没有问题,不应由被举报人自己说了算,应该由相关部门说了算,即县纪委,或县监察局、县反贪局等有关反FB的部门说了算。但是,15警员举报GA局长孙钦刚的问题,不仅没有权威反FB部门站出来说明,反倒由被举报人自己先“陈清”了,太不正常。

  其三,被举报人即GA局长孙钦刚所陈述的理由也不正常。笔者认为,举报他人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无关举报人曾是否受到过纪律处理,是否满意工作岗位,但在15警员举报GA局长的问题上,我们没有听到有关部门是否着手调查被举报人的问题,反而听到被举报人强调举报人曾受过纪律处分和对工作岗位不满意,这太不正常了,有漠视举报人的举报权利和借此掩盖真相的嫌疑。

  其四,15警员举报GA局长,上级GA部门不调查被举报人的问题,反过来调查哪些人参与了举报,这太不正常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检举报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所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并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然而,郯城县15警员举报GA局长孙钦刚的问题,不仅没有认真调查孙的问题,反而调查谁参与了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嫌疑已见端倪,如此不正常的现象令人震惊!

  笔者一直在想,如果笔者是一名警员,没有掌握确凿的证据是不敢和顶头上司对抗的,更不敢署实名举报随时决定自己命运的“一把手”,否则,一旦失败,自己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因此,笔者宁愿相信举报局长的15名警员,也不愿相信GA局长的“自说自话”和业务部门的“内部调查”,所以,我们期待外部的反FB部门介入此事。一方面,如果局长真的是被冤枉的,应该还他一个清白;另一方面,如果局长真的有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不应该心慈手软,“内部问题内部处理”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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