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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法庭发出拘捕令后 女模特赶回霹州受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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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教法庭发出拘捕令后 女模特赶回霹州受鞭
彭亨州回教法庭前天发出拘捕令后,因喝酒而被判处6下鞭笞的马来女模特儿昨天从新加坡赶回霹雳州,准备面对惩罚。
  她的律师莫哈末朱基对法新社说,这名女模特儿将是第一个在马来西亚回教法下,因喝啤酒而被鞭笞的女性。

  32岁的卡蒂卡被控去年7月11日晚上11时40分在彭亨州遮拉丁一间酒店的酒廊喝啤酒,而被关丹回教法庭判处6下鞭笞及罚款5000令吉。

  她育有两名孩子,目前在新加坡定居。她表示,这项判决已让她觉悟所犯的错误,因此愿意接受鞭刑。“我昨天接到父亲的通知,所以便从新加坡赶回霹雳州。”

  朱基说,他的当事人将从本月24日起被囚禁一个星期后,才接受鞭刑。回教法庭发出拘捕令,目的就是要方便执行这项刑罚。

  卡蒂卡的60岁父亲苏卡洛慕达立向《每日都会》说:“当我知道女儿将在雪兰莪州加影女子监狱,一个封闭的地方进行鞭笞时,我感到惊讶及难过。我希望女儿在大庭广众接受鞭刑,作为他人的借镜,警惕其他人勿犯下同样错误;如今在监狱执行鞭刑,可能无法传达这样的讯息。”

  他说,女儿并非囚犯,而且所判的刑罚也被搁置,因此没理由在监狱执行鞭刑。他与女儿都希望鞭刑在公开场合进行。

  他前天中午12时接获关丹回教高庭官员来电,指其女儿须在本月24日前往加影监狱接受鞭刑。他说:“我接到通知后,即刻拨电通知女儿,她将会先回家乡,然后再去加影受刑。据了解,女儿在受刑前将被收监一星期,鞭打后才可离开。”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8-2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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