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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自来水价格或将调整 三套调价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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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自来水价格或将调整 三套调价方案公布
9月1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随着近年来制供水成本的增加,为保证制供水企业的长期发展,六安市城区自来水价格拟调整。调整的各分类用水项目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此次价格调整将继续遵照先听证后执行的过程,同时,在价格调整后,对部分困难家庭,实施特殊照顾。

  三套拟调整价格方案

  据了解,现行城区自来水是2002年7月1日起执行的价格。居民生活用水0.90元/立方米;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1.3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1.7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85元/立方米。以上各类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含水利工程费和水资源费。而根据市价格成本监审机构成本监审,2008年自来水平均成本每立方米1.48元。

  对此,市物价局制定了三套拟调整价格方案。第一方案(正常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提高0.30元/立方米(下同);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提高0.35元,经营服务用水提高0.25元;特种用水提高0.55元。第二方案(并轨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提高0.30元/立方米(下同);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提高0.50元;特种用水提高0.55元。第三方案(基本水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提高0.15元/立方米(下同);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提高0.20元,经营服务用水提高0.10元;特种用水提高0.45元。

  经计算,第一和第二方案平均价格1.41元/立方米,比2002年平均价格提高0.30元/立方米,平均增长幅度21%。第三方案平均价格1.26元/立方米,比2002年价格提高0.15元,但该方案中不含水资源费和水工程费,要在基本水价外加收。以上三个方案均不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继续按原标准在价外征收。

  制供水成本增加制约企业发展

  对于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的原因,物价部门表示,由于现行的自来水价格为7年前制定,7年来,制供水成本发生了很大变化,水资源费、水工程费、电费、原标价格都在上扬,工人工资也在增加,政策性水价类别调整,如学校用水原执行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现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等,价格已不足弥补成本增加。

  据介绍,因长期没有调价,制供水公司供水出现连年亏损的情况,自来水公司将用于企业发展的部分贷款资金以及市ZF同意收取的部分管网建设配套费用于弥补成本增加,致使公司自我积累能力较差,生产性投入明显偏低,积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长此下去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日益突出的价格矛盾,以利于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发展。

  据悉,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价格不足以弥补简单再生产的或需合理补偿扩大再生产投资的,价格部门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

  方案调整经综合考虑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根据企业亏损程度,经过严格的成本监审,并考虑周边价格水平,同时还兼顾企业、社会等方面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经综合考虑后制定了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该方案还考虑了低收入家庭政策优惠办法,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困难。

  特困户可享受原价格

  据悉,自来水涉及居民生活和生产经营各行业,价格调整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对六安城区低保户等特困户,继续执行原价格,并制定具体的优惠措施,确保自来水价格调整后,这一部分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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