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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老师罚学生裸站,处理结果太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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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老师犯了错误也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否则,教育部门的威信何在?又怎能让群众信服呢?
  
  10月20日下午3时,昆明市盘龙区双龙乡双龙中心小学某班主任张老师对3名学生进行了体罚,要求3名学生脱下全身衣服,赤身裸体站在全班同学面前。日前,盘龙区教育局已经对该老师做出了严惩,并将其调离教学岗位,不再从事任何教学活动。(10月25日《广州日报》)
  
  毋庸讳言,有些学生的确不是省油的灯,有时候真能把老师的肚皮气爆啦。于是乎,有些老师就体罚学生,侮辱、谩骂、殴打等“十八般武艺”都使出来啦。可是,上述那些老师的伎俩和这位张老师比起来简直就是马尾穿豆腐——提不起来,注定就是小巫见大巫。看看人家张老师吧,只是一个见习老师,就能够想出来用裸站来教育学生的办法,在全国教育界也是独占鳌头的,我个人认为,应该给她申请“诺贝尔教育奖”,为国增光。
  
  张老师的做法注定就是水池里长草——荒唐(塘),我建议给她做精神鉴定,看看她的脑子是否有毛病?不然,怎么这样的损招都能想出来呢?她的所作所为已经是匪夷所思啦,而教育部门的处理更雷人,对她“处以待岗学习,禁止了一切教学活动”。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不知道学生和家长如何看待的?反正,你就是打死我,我也坚决反对。
  
  教育部门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还大言不惭地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说什么“这样重的处罚老师在盘龙还是头一次,仅次于触犯法律而被开除出教师队伍”云云。呜呼,这不是阎王爷说谎——糊弄鬼吗?我个人认为,正是由于教育部门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违纪教师,才发生了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事情。试想,如此浮皮潦草,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地处理张某,就是对学生和家长的不负责任,如何能够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呢?在我看来,教育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试用合同办事将张某解聘,让她哪凉快哪玩去吧,像她这种人根本就不配在教育部门工作。诸位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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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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