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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你何来这么大的摽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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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堂堂“美的”公司近来加入手机短信促销者行列,媒体对此屡有曝光,但“美的”依然我行我素(见4月9日促销图)。把媒体的质问当成耳旁风,视公众的消费权利为草芥。看来,“美的”真是与公众摽上了!
  “美的”的不知趣,缘自一种错误的认知。
  一是“美的”自以为不犯法,没有酿成什么大害,就剑走偏锋,大打擦边球。其实,只是公众没有对这件事较真罢了。公众完全可以借这件事告电信运营商,未经用户许可,“强迫”用户接收大量垃圾短信,从而构成违约。这里可以提供一条新闻作为佐证:据新华社消息,几年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就对市民王天翼状告郑州联通公司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州联通公司发送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短信息是违约行为,判令其停止发送。依此推定,“美的”通过电信运营商强迫用户接受促销短信,当然难辞其咎!
  二是“美的”由于自身的无知,尚不知道她到底对公众构成了什么样侵害。仔细分析一下,对普通手机用户来说,可以向“美的”兴师问罪的地方至少有“三宗”:其一,你是通过何种途径弄到人家手机号码的?你有没有侵犯人家的隐私?其二,手机短信提示音频频响起,你有没有考虑到影响人家的休息?其三,你这种强制性的信息发布,有没有不公平竞争的嫌疑?试想,如果所有厂家商家都象你这样做,那所有手机用户岂不会每天被无穷无尽的促销短信烦死。
  三是“美的”过于自恃,忘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漠视普通公众的消费权利。“美的”家大业大,自然鼻孔朝天,牛气干云,以为只要给国家贡献了税收,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又算得了什么。殊不知,一个真正成功的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健康的市场经济,离不开企业家对责任的捍卫。企业除了实现盈利等经济责任外,尚有带头遵纪守法的社会责任,还有塑造公民社会的伦理责任。这种伦理,包括企业应努力使社会不遭受因自己的运营活动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试问“美的”的经营者,如果你家的门口,每天24小时充满叫卖声,你是何感受?如果你的手机塞满了各种促销信息,你如何处理?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对公众、对媒体的这种摽劲该收收啦!莫要等到消费大众群起而攻之的时候,悔之晚矣!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0-4-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帖留名!{:12:}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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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大家周末愉快!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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