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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伦师生恋”果真有悖师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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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提要: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应该说,教师和学生之间更多的是保护与责任的关系,任何对学生们存在潜在伤害的事情,教师们都是不可为的。“师生恋”是一个无比瑰丽的词汇,但它却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武汉某高校前日做出决定,解聘一名任课教师,理由是他与女学生谈恋爱,此举在武汉高校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 此前,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主治医师吴高升因为没有“格外的谨慎”,没有处理好与医学院一名大学女生的“爱情”,而最终被医院解聘。

  解聘一名教师,不是因为教学态度,学术素养,教研成果,而是因为“师生恋”,这算什么事啊?原来,该校去年出台的《教职工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在师德方面明确规定,“不准与学生建立恋爱关系”。原来,在该校决策者看来,“师生恋”有悖师德,所以当解聘。

  “师生恋”果真有悖师德吗?似乎是如此。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可算得上是学生的父亲啊,父亲怎么能和子女恋爱呢?基于一种传统的伦理道德,“师生恋”乃是一件大逆不道的行为。

  可是伦理是变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种行为在过去可能是违背伦理的,可在现在或者将来就是符合伦理的。比如在古代讲究个三纲五常,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等等。可在现在看来,这却是不合情理的,现代社会中,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地位都是平等的。“师生恋”,我们同样应该以伦理变迁的眼光视之。

  在过去,师生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学生处于被支配的位置上,老师对学生的情感占有变得轻而易举,“师生恋”乃是对学生存在潜在伤害的行为。可现在,师生之间的地位趋于平等,“师生恋”不再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占有,而是在平等的交流之后所发生的感情碰撞,这和普通的恋情有什么本质区别?师生伦理变了,恋爱伦理也跟着变了,这时候的“师生恋”也就很难说是违背师德伦理了。

 至于说“师生恋”容易让学生在价值形态上产生扭曲,也可以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记者对20名学生进行随机调查显示,有50%的学生对“师生恋”持无所谓的态度,明确反对的学生只占25%。现实生活中,还经常有人对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与张昭和等“师生恋”行为津津乐道,表示出一种美好的向往。

  仇视“师生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仇视者的思维还停留在传统的恋爱伦理上,当我们以一种变迁的恋爱伦理观念审视之,就可以发现它不是那么丑陋,甚至还散发着一种浪漫的美丽。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台的关系我看还是不要变为床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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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6 11:58:28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3 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天涯明月在2006-7-2 13:51:49的发言:

讲台的关系我看还是不要变为床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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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神雕侠女?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4 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的第一个性幻想的对象是我中学的外语老师。丰满而秀美的一位年轻老师,原本枯燥的外语,突然成为我最喜欢、最期盼的!每次上课眼睛都会盯着她想入非非,而她都会及时提问,让我心猿意马的心回到课堂。到了大学,又是一位美丽的外语老师,我喜欢上她的课,也喜欢她本人。但老师是聪明而理智的,她懂得让我们把更多的精力转向学习。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她微笑时的眼神,勾人心魄!幻想仅仅是幻想,我知道身边的女孩更适合我!但如果是老师,尤其是男老师主动去流露情感,我觉得不大合适!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5 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就知道风哥是个老师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5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如来佛祖在2006-7-4 21:07:41的发言:
一看就知道风哥是个老师

但是个人觉得这件事情上应该宽容一点

毕竟那个主治医生不是他的直接老师

最多也就是实习的代教老师而已

这样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可惜恋爱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山风在2006-7-4 21:17:50的发言:

但是个人觉得这件事情上应该宽容一点

毕竟那个主治医生不是他的直接老师

最多也就是实习的代教老师而已

这样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可惜恋爱啊!

你 想 犯错误啊???下面中学的一些老师诱奸学生的案例,偶尔听到,简直触目惊心!真正的禽兽不如!当然,如果你在大学或中专当老师,学生年龄超过18岁,你又单身,出于解决个人终身大事,找个学生做老婆,就另当别论啦![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5 10:05:02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5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没有什么,恋爱自由。法律上禁止结婚的对象好像没有师生关系的奥。。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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