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六安供电公司获悉,我市于6月30日对市内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由原来的5角5分8厘8/千瓦时上调到5角6分5厘3,即每度电上调了6厘5。 这次电价调整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上涨和铁路运输费用上涨和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据了解,我省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75,居民生活用电从0.5588元/千瓦时上涨到0.5653元/千瓦时。同时合并商业用电与非居民用电类别,合并后统一执行商业、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商业用电和非居民用电分别由原来的0.9698元每千瓦时和0.7868元每千瓦时调整到现在的0.8895元每千瓦时,这意味着商业用电价格下调,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上涨了。 此次电价调整后,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包括教学办公、校内食堂、宿舍用电等)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以减轻学校教学负担。值得注意的是,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这就意味着月抄电表用户实际上从6月份就开始执行电价调整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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