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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7日晚,六安下岗女工赵守琴骑车带着女儿回家,结果被马路上横着耷拉下来的线缆“割喉”并致伤残,日后寻找责任方却遭遇推诿(曾报道)。昨天上午,金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线缆伤人案件。
六安三里街残疾居民张俊洋与妻子赵守琴都是下岗职工,女儿上高中,一家人生活艰辛。2010年11月7日晚10时30分许,赵守琴骑摩托车带着下晚自习的女儿,沿皋城路由东向西回家。不料,距离解放路口约30米处有一根横着耷拉下来的线缆,赵守琴躲闪不及冲了上去。一声闷响之后,摩托车滑出好几米远,赵守琴惨遭“割喉”,经回弹又重重摔在地上,女儿也被甩飞了出去。由于摔得太重,母女俩随即昏迷。事后经检查,赵守琴的喉咙软组织挫伤,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左上肢丧失功能10%以上,符合X(+)级伤残。女儿的下巴被摔出个大口子,缝了6针,左腿骨折。
此事经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为了寻找肇事线缆的责任单位,张俊洋开始了艰难的查证,由于相关单位推诿,一直没有结果。后经申请,赵守琴获得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今年6月初,赵守琴将六安市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六安分公司和六安市广电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7652.86元。
8月1日上午,该案在金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原告在公共道路上通行,被道路上空脱落的线缆挂倒致伤,应当由线缆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三被告继续否认肇事线缆归其所有,并提出了辩解理由。法援律师胡良燕表示,由于案件举证具有一定的难度,下一步准备对物证进行鉴定,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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