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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醉驾飙车惨案是否顶包的三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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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6日凌晨发生在深圳的醉驾GTR 飚车撞击两辆的士,导致一车起火燃烧,3人死亡的案件,并没有因为自称当时GTR司机的侯某投案而真相大白,即使今天下午深圳交警就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也依然没有能让公众信服侯某确实是当时的司机。此公布的案情和之前人们通过媒体了解到的信息存在出入,因此人们有理由合理地要求深圳警方进一步向公众解释其中的一点。
  在我看来,到目前为止,此案件依然存在三大疑问:
  第一个疑问自然是:醉驾的司机究竟是谁?
  这第一个疑问,必须由深圳警方解答,而且也是一个非常容易解答并且其解答必须准确无问的问题。公众之所以怀疑侯某是否顶包者,是有合理原因的。当时肇事司机逃逸了近7个小时,才出现侯某来投案,那么肇事司机既然当时逃逸,那就有找人顶包的动机和可能性,而要想彻底让人们信服侯某就是肇事司机,其实在技术上并不存在难度,因为侯某如果真是当时的司机,那么在车祸中受轻微伤的侯某,就必然在GTR上遗留下血迹、毛发等生物证据,如果通过DNA检验技术,一方面在GTR上找到了侯某的生物证据,另一方面除了侯某的血迹和三位当时车上女子的血迹外,没有第5个人的血迹,那么侯某是肇事司机就可以确定无疑。
  第二个疑问是,被撞燃烧的纯电动的士比亚迪E6的安全性,是否存在隐患?
  这一个疑问,应有警方、有关技术标准部门和比亚迪三方共同出来解答。首先,我们不能简单地因为此次比亚迪E6电动的士被撞起火,就断言这款纯电动车的安全性没有达到汽车应有的水平,事实上,传统能源汽车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爆炸燃烧并不罕见,需要做的是,找到此次起火的原因,并评估E6的电池系统和电路系统的安全性,并不比传统能源汽车更低。
  作为一个汽车媒体人,曾经造访过比亚迪的电池工厂,看过有关比亚迪铁锂电池并撞击,火烧的录像,也亲耳听到过王传福董事长说,比亚迪之所以选择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而比能量更高的LI-ion电池技术做电动车的电池,就是因为磷酸铁锂电池有高得多的安全性,而电动车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指标。既然如此,当此次E6被撞燃烧导致3人死亡的悲剧发生后,比亚迪有责任配合警方和技术标准部门,彻底调查并向公众解释清楚此次导致E6燃烧的原因,类似情况能否有技术措施解决,毕竟目前比亚迪的电池车技术开始大规模在深圳的公共交通系统应用,事关公共安全,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存疑。
  第三个疑问是,这次肇事司机应该以什么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按目前深圳警方的信息,侯某是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的,当然将来检查院以何种罪名起诉肇事司机,暂时还是未知数,但我以为,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本次事故的肇事司机。
  而此次事故,再一次印证了醉酒飚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第一,喝醉酒而又驾驶,是一种主观故意的行为,其明显具有明知其行为有造成严重后果而又故意放纵的特征,第二,醉酒驾驶,危害的不是特定人士的生命安全,而是所有其途径路上公众的生命安全;第三,醉酒驾驶肇事,往往造成严重的伤亡和巨大的损失。综上所述,强烈呼吁修订相关法律,明确将醉酒驾驶肇事,以及飚车肇事(超过该路段限制速度50%且市内道路绝对行驶速度超过100km/h)的,一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此次悲剧已经发生,消失的生命再也不能挽回,希望此次事件的处理能彻底公开,依法处罚肇事者,为死者讨回公道,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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