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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店广告称50岁以下免进 顾客称伤感情扭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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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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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大型连锁鞋店——“兴顺福”,竟打出雷人灯箱广告:“50岁以下人免进”!昨天,网友@苏罗明向上海滩微博(t.xinmin.cn)爆料平台反映,在浦东新区云台路,一家“兴顺福”鞋店打出的广告严重伤害顾客感情,叫人“看不懂”。

  顾客指责“哗众取宠”
  记者看到,云台路上这家“兴顺福”鞋店外,有一个高2米、宽0.4米的灯箱广告,上面用黑色大字醒目写着“50岁以下人免进”,在“以下人”三个字上,还特意画了一个大红色的禁止标志。灯箱下方,则用较小的红色字体标有“除非您想孝敬长辈”。
  一家很普通的鞋店,为何要打出这样的广告?“难道店里的商品,是50岁以下消费者所不能购买的吗?”顾客表示,这是明显的“哗众取宠”,商家想以此“雷人广告”达到宣传效果。
  记者看到,有些年轻人本想进鞋店看一看,但看到这样的广告语,一下子扭头就走。“年龄歧视不说,还严重伤害我们的感情!都说顾客是‘上帝’,哪有按年龄来划分的?”
  据了解,“兴顺福”是针对50岁以上中老年人的鞋类品牌,但如此宣传,不仅没有起到效果,反倒引起顾客反感。
  店家称是“广告商创意”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兴顺福”华东区负责人,对方表示,做这样的“雷人广告”,是公司听取了广告商的意见。他表示,广告中“50岁以下免进”这句话确实很不妥,而广告底部“除非您想孝敬长辈”,意思是如果想买鞋孝敬长辈的,可以进店购买。由于顾客很反感,“兴顺福”将立即撤走灯箱文字,尊重市民的意见。
  博眼球却丢了“美誉度”
  广告语是商家的脸面,应当传递高尚的人生情趣、正确的价值取向,但一些商家却以“出位”“雷人”的广告语,博求“一炮而红”。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商家做这种广告,也许暂时会因出位而产生“知名度”,但却可能失去“美誉度”。雷人广告容易引起消费者反感,对品牌形象有负面影响,到头来,恐怕“赔了夫人又折兵”。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2-7-2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哗众取宠{:1039:}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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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子进水~~~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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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回商家要找广告商麻烦了。
广告起了反效果!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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